學英文的笨辦法
我二○○一年來加拿大探親,住地附近有英語學習班(ESL),但不接受探親的人入學,我後來申請當義工,可以坐在教室裡,老師也喜歡我這個老學生,這是當年六十九歲的我在加拿大學英文的開始。
二○○七年正式移民,辦了加拿大新移民語言班(LINC)的入學手續,成為白頭學生,每周學五個半天。我年紀雖然大,但學習情緒很高,彷彿煥發了第二春。
解放前後,我在初中、高中都學過英語,大學是俄語專業,畢業後又教了十年俄語,對學外語的門徑有些體會。尼克森訪華後我改教英語,不過文革時期的內容都是標語口號式,更談不上聽和說。
在LINC班我興致勃勃地學習,最後各科都是最高分完成學業。之後我在家自學,常到圖書館看書看報,報上的長文章啃不懂,所以我常選讀讀者來信。後來發現,有些名著的改寫本字體又大又黑,還有配合內容的插圖,能增加基本詞彙,也能保持學習興趣,很適合老人和兒童閱讀。
閱讀時,碰到生詞我在底下畫一道藍線,有意思的短語下畫一道紅線,重要的句型前畫個紅圈。每讀完一頁才查生詞,把詞意寫在頁邊,再重讀該頁,理解全文。讀完一章,再從頭重讀,思考該章的主要內容,用一句話概括內容,寫在該章的標題旁。全書讀完,編出全書的生詞表,註明出現的頁次。
這些年來,我用這樣的笨辦法讀過了多本改寫的名著,提高了閱讀能力,幫助我這個九十多歲的老頭複習很多常用詞,腦海裡把以前學過的東西重現一遍,彷彿老友重新見面。
在滑鐵盧(Waterloo)這幾年,我還結識了幾名本地的好朋友,在交往中促進了我的聽說能力。住在老人公寓時,我們認識了附近的瓦爾特,他對學中文興趣大,於是我教他中文,他教我們英文。一年後他夫人病情嚴重,無法繼續教,於是介紹了肯尼斯先生教我們英文。
老肯七十多歲,喜歡幫助人,而且住在我們對面的大樓,我於是把樓裡的華裔老人組成學習組,一起跟老肯學英語,每周定時定點。老肯為了調劑我們的學習生活,開車帶我們在周圍遊覽,充當義務導遊、介紹名勝,讓我們在聽說方面得益匪淺。
我和老肯也常用郵件聯繫。老肯喜愛自然,在郵件中說他看到老鷹如何抓兔子、鮭魚如何洄游、農民怎樣開拖拉機翻地等等。他的信件也是我的閱讀材料,回信時也是我練習寫作的好機會。
我外出時隨時隨地東張西望,見到看不懂的告示或廣告就用手機拍下來,回去再查看。老人公寓裡本地人為多數,見了面他們都友好地說幾句,若是聽不明白,我立馬說「Pardon」或「Please repeat」,不懂就是不懂,不懂就問,這樣才有進步。
老人生活在加拿大的環境裡,日積月累,與時俱進,也能天天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