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財還是私人財

泳紅

一個冬天的早上,當我將車子開出後院準備上班時,看到我家延伸出牆外的桔子樹下有個人半蹲著,地面放著一個塑膠袋,裡頭裝著不少個頭很大的桔子。枝葉凌亂散落一地,顯然此人是在特意挑選那些最大的果實,並且也是有備而來的。

剛開始我以為是附近的鄰居,因為鄰居經過時也會摘幾個果子吃,我們對此毫不介意,也樂意與人分享。經過此人時,我特意將車停了下來,想看一下是誰這麼早在我家摘桔子。

我按下左邊的車窗打了一聲招呼,一個戴著眼鏡年約七十、有著瘦削亞裔面孔的陌生男人站起身來,第一句話不是跟我打招呼,而是用一口甚為順溜的英語說:「這些桔子長到牆外來,法律規定是屬於公共財產,我有權去摘。」這是什麼邏輯?我有點不客氣對他說:「這是我家的桔樹。」他居然振振有詞回答:「我知道,但是桔子這麼多,你們也吃不了。」我當時就被他的話氣笑了,我家桔子多就活該他扛著法律來幫襯?不過因為我趕著上班,也懶得跟他計較,就由得他去。

晚上下班回到家跟家人說起此事,我姊姊說她在後院時,這個男人是用國語跟她說:「你們家的桔子太多了,你們哪裡吃得完?」當時姊姊回他說:「我們留著過新年時用的。」但她也沒有阻止,只是不滿他用力拉扯著樹枝,挑最漂亮的桔子摘,完全當成是處理自家的果樹。

姊姊聽到我跟他交談的過程之後,略顯生氣地說:「早知他如此無賴,就不讓他繼續摘,世上竟有如此過分的人。」

我們生氣並不是因為他摘了桔子,若他態度端正有禮數、說話客氣點,我們絕對樂意分享;我們氣的是他堂而皇之不問自取,並且表現得如此道貌岸然,儼然一種強盜邏輯。

事後和好友聊起此事,她說也曾遇過這種人。當時她在蒙特利公園(Monterey Park)新買的房子前院種有一棵石榴樹,某天有個女人經過她家門口時,居然走入她的院子,指著樹上碩大的果實,大言不慚地說:「以前的屋主允許我摘這些石榴的,我隨時來摘都行。」言下之意就是說:哪怕妳現在是新屋主,我要摘妳的石榴也是合法的,妳要如上一任屋主一樣對待我。

我的同事是一個非常有涵養的人,她不跟這個女人爭辯,但為了避免這種公然將別人的東西視為已有的人再來騷擾,她果斷花錢將前院用鐵欄圍起來,以後就算有人再覷覦這些果實,也不敢冒然私闖民宅。

後來我查看了一下阿罕布拉(Alhambra)的法規,上面寫著:居民種植在自家院牆外(延伸至人行道或公共區域)的果實並不自動屬於公共財產。根據加州法律,這些果實通常仍屬私人財產,摘取這些果實不僅不禮貌,還可能涉及輕微偷竊。

看到法規,我豁然開朗,若當天我跟那人較真了,甚至叫上警察來理論,他叫囂的謬論肯定讓他吃癟。

其實,在眼熱別人家種了好果樹,蠢蠢欲動要動手摘之前,得先弄清楚公共財產和私人財產的定義,否則會有闖禍的一天,甚至惹上官司是非。

亞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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