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將學生頭髮綁成「沖天炮」羞辱 全班笑學生哭 判賠37萬

記者游明煌/基隆即時報導

基隆市某學校爆發一名導師因認為一名學生在上課時違反上課秩序,提醒勸阻無效,叫到講台中央,當著全班同學面前,用力拉扯頭髮以多個橡皮筋把她頭髮綑綁豎立於頭頂成「沖天炮」髮型,全班同學哄堂大笑,學生感到羞辱痛哭。法官指教師為發洩個人情緒,致學生心理創傷,學業表現亦受影響,還有其他「不當管教」行為,判決教師及學校要連帶賠償37萬5千元(台幣,下同,約1.17萬美元)給受害學生。

基隆地院判決指出,家長指控,學生就讀該學校時的一名班導師,112年6月某日,無故要求學生至教室講台中央,在全班同學面前拉扯其頭髮並強行控制行動,以多個綑綁便當之橡皮筋將頭髮綑綁豎立於頭頂,並說「你敢動我就再多綁一個」;其後,導師將其中一圈橡皮筋大力扯下,使全班同學哄堂大笑,學生屢次想掙扎逃脫,卻均遭導師強行控制,直至拔光所有橡皮筋為止,過程中學生因頭髮遭拉扯疼痛及感受羞辱而哭泣,但導師置若罔聞。

家長說,學校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小組出具調查報告,判定導師行為已構成教育部訂定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之「體罰」。

家長認為,導師體罰行為造成學生身體受有外部傷害,亦造成心理健康傷害,在同儕間的評價受到貶損,影響人格發展及名譽,依民法提出損害賠償。

家長還指控導師其他「不當管教」行為,包括要求學生於體育課、美勞課、電腦課等外堂課時,留在教室內訂正、罰寫、罰抄,致學習權遭侵害,無法跟上學習進度;多次要求學生於午休期間訂正作業、罰抄課文,完成後才可午休,喪失午休時間致精神不濟。

判決書指出,導師向法官說明,112年6月事件,課堂間因學生再次違反上課秩序,經提醒勸阻學生出言辱罵,造成莫大壓力。雖有失當的管教行為,但是基於糾正、教育目的,在長期輔導壓力及突發刺激下始一時情緒失控,與惡意、持續性的霸凌行為有本質上不同。校事會議調查小組亦認定為「單一偶發事件」,事發後後悔不已,絕無卸責之意,發自內心對學生倍感歉意。

導師並說,針對其他指控,因已當老師多年,是基於教育目的,為解決學生學習意願低落、嚴重落後問題,要求其完成未完成作業,屬依規定的教師一般管教措施。

為釐清綁成「沖天炮」髮型過程,法官調閱教室監視器還原真相,法官指出,監視畫面未見學生有任何干擾上課秩序、辱罵行為,導師於長達4、5分鐘時間內,反覆對學生施以強制力,拉扯頭髮、肢體,並拍打、推開、固定欲掙脫的學生。

法官說,導師綁了一條橡皮筋後,再至講桌尋找及向其他學生索取橡皮筋,執意完成沖天辮髮型,甚至不斷引導全體學生注意學生的髮型,使同學嘲笑學生,再用力一一扯下橡皮筋,才令學生返回座位,「其行為顯是個人對學生之不滿及惡意之不法侵害行為,與教育目的毫無相干,更非「一時情緒失控」。

法官指出,綜合考量相關證據,認為家長提出損害賠償、請求被告賠償心理諮商及療程費等有理由,判決導師及學校要連帶賠償37萬5850元給受害學生為合理、有理由,其他求償無理由。全案可上訴。

一名導師將學生頭髮綁成「沖天炮」當眾羞辱,全班笑,學生哭,法官判賠台幣37萬。(記者游明煌/攝影 )

心理健康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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