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特赦後 台灣長照挑戰才開始

王順民(新北市)

2月12日,賴清德總統基於首次行使任內的特赦權,免除八旬劉姓婦人因悶死重度身障兒子的刑罰執行,本案之所以會引發社會高度的關注,乃是因為劉某肩負長達50多年的照顧責任,在身心疲憊與健康惡化的壓力下,最終釀成無法挽回的家庭悲劇。該項「免刑不免罪」的特赦方式,旨在於回應個案的人道處境,同時彰顯司法與制度的補位機制。

然而,此一特赦事件的背後,投射出的是台灣長期照顧制度的壓迫結構性問題,以及超高齡社會所要面臨的沉重負擔和孤立處境。如此一來,雖以特赦彰顯人道關懷,但此舉是否能真正解決長照悲劇背後的深層矛盾,值得更深入的探討。

長照悲歌背後潛藏諸多的結構性議題,包括資源不足與不平等分配。台灣已步入超高齡社會,但長照服務的供需失衡問題依然嚴峻,許多家庭更因為無法負擔專業照護費用,就只能由家庭成員自行承擔主要的照顧責任,尤其是女性與年長者,成為重要或唯一的照顧者,此已然預伏更多長照悲劇吟唱的奏鳴曲。

其次是家庭結構變遷與支持網絡不足,隨著少子化與核心家庭化,家庭內部人力資源相對不足,導致主要照顧者面臨到極大壓力的照顧赤字,上述劉姓婦人的殺子案例,正是家庭運作失靈的現象縮影。此外,全社會對於家照者的忽視甚至汙名化,致使許多家庭因害怕外界批評或羞恥感,而不願在第一時間尋求外部幫助,進而加劇了家照者的社會孤立感。

以此觀之,弒子行為固然令人痛心,但也反映整體社會對於這類特定群體、特殊需求和特別服務項目,欠缺足夠理性分析的認知同理心;連帶地,法律與政策的滯後性,進而需要透過總統的特赦來解決個案問題,也凸顯現行法律框架在面對特殊情境時的局限性。

因此,從個案範疇到制度改革的批判性反思,實屬必要。本案雖以總統特赦暫時平息輿論,卻點出在面對超高齡社會和長期照顧問題上的諸多結構性挑戰;換言之,特赦的本質乃是對於現行長照制度失靈的一種緊急修補,而非根本解決之道。若往後頻繁依賴特赦來處理,不僅無法真正解決問題,更可能會掩蓋制度設計的缺失、漏洞,更遑論於讓政府迴避應有的改革責任。

總之,人道特赦手段在短期內是可以給予當事人或國人一定程度的慰藉,但我們更需從中汲取教訓,加速推進制度改革,方能真正實現「接住每一個需要協助的家庭」的長照布建目標,從而避免再度陷入長照悲歌迴圈之中。如此一來,諸如投入資源配置的基層長照服務網絡、增加對於重度身障者家庭的專業協力服務、建立全面性的長照家庭支持體系、修訂法律以增加彈性處理空間、推動社會意識的認知教育工程,以及強化數據研究分析的長照圖像勾勒…,特赦過後的制度變遷挑戰,才正要開始。

(本文取自2月14日聯合報民意論壇,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長照 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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