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須出示公民身分 聯邦法官禁了:川普違反權力分立

記者胡玉立/綜合報導

波士頓地區法院聯邦法官卡斯珀(Denise Casper)24日裁決,永久禁止政府實施川普總統為改革選舉發出的行政命令內容,其中包括要求民眾登記投票時出示公民身分證明文件。

卡斯珀裁決指出,她認同憲法賦予各州和國會監管選舉的權力,並認為川普的要求違反權力分立原則;憲法「並未賦予總統任何關於選舉的特定權力」。

川普第二任期上任不久就發出改革選舉的行政命令,尚未實施就面臨連串法律挑戰;卡斯珀的裁決是不利於川普政府的最新一起。

被卡斯珀裁定永久禁止實施的行政命令內容包括:要求人民在登記投票時提供公民身份證明文件、選舉日之後到達的郵寄選票不予計入(即使郵戳日期在選舉日之前),對違反規定的州處以扣留部分聯邦資金的懲罰等等。

卡斯珀在一年多前即曾發出初步禁令,暫時阻止川普實施多項選舉改革舉措,這次裁決是將初步禁令轉為永久禁令。

這起訴訟是民主黨州檢察長提出。川普政府主張,相關規則尚未實施,為此提出訴訟為時過早。川普政府的論點已被卡斯珀反駁。

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聲明表示,感謝法院阻止川普「企圖以違憲手段控制選舉」,她將繼續在期中選舉過程中,捍衛投票權。

川普另外還簽署了試圖建立全國選民名單並限制郵寄投票的行政命令,同樣面臨多項法律挑戰。

川普意識到透過行政命令實施公民身分證明要求,難度較高,正在共和黨控制的國會推動立法 「拯救美國法案」(SAVE America Act),以強制執行該要求。該案已在眾院通過,但在參院受阻;此案還促使川普呼籲取消參院「費力把事拖」(Filibuster,又稱阻撓議事)的議事程序規則。

美聯社報導,川普及其盟友一直在宣揚非公民投票是重大問題,但這種情況其實非常罕見。聯邦選民登記表已要求人們證明自己是美國公民,違反該規定將被視為重罪,可能導致監禁或驅逐出境。

猶他州鹽湖城一處投票所立著「在此投票」的標誌。聯邦法官禁止川普政府要求選民投票時出示公民身分規定。(美聯社)

聯邦法官卡斯珀禁止川普政府要求選民投票時出示公民身分規定。(路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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