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20-10預算法 有助養成健康理財習慣

編譯俞仲慈/即時報導

一般人若沒有理財計劃,很容易超支、更無法達成財務目標,有專家提出70-20-10預算制定法,透過這種簡單的理財策略,幫自己管住荷包。

雅虎財經網站報導,制定預算並非追蹤每一分金錢去向或放棄購買自己喜歡的物品,因此所謂70-20-10就是將個人稅後淨收入粗分三大類:70%用於日常開支、20%用於儲蓄和投資、10%用於償還貸款、捐贈等其他財務用途。

透過70-20-10法則為每一項財務優先事項分配一定比例,無需使用複雜的預算系統,卻可以培養全面性的理財習慣,而且這種簡化日常支出的方式不需要為每一筆支出單獨列出,而是納入更大宗類別,盟友銀行(Ally Bank)健全理財主管霍華德(Jack Howard)強調:「追求平衡生活開支、長期投資和生活支出找到明確指導方針的任何人士都可以此作為起點。」

霍華德指出,居住地與生活成本可能會影響預算制定計畫與個人財務狀況的實際應用,例如如果住房等其他必需開支占總收入很大一部分,可能需要調整70-20-10法則百分比以符合實際情況,並強調:「最重要的不是精確計算數字,而是有意識分配資金,才能具體落實個人價值觀、優先事項以及財務目標。」

至於採用70-20-10法則前,需要先檢視個人財務狀況,可能會發現支出與原本制定的百分比並不完全吻合,但是沒關係,民眾反倒可以藉此機會找出可以削減的支出,或確定是否需要將資金從某項類別重新分配至另一項類別,以真正符合財務條件。

還有個人若沒有債務負擔或是負債金額超過10%,不妨考慮一次性償還所有債務以減少餘額、貸款再融資或者整合債務以降低每月還款金額,可採行50-30-20替代70-20-10預算法則,並建議將稅後淨收入50%用於生活必需品、30%用於非必需品、20%用於儲蓄和償還債務,能夠更清楚區分必要支出以及可自由支配支出,從而幫助個人免於陷入生活開銷增加與過度消費的惡性循環。

儘管上述兩種預算法則皆有助於提高消費意識、累積儲蓄,避免財務入不敷出,但最合適的方法最終仍取決於個人選擇的財務目標與消費習慣,霍華德指出:「當你將這種預算法則與自身消費習慣相互結合後,可以確立個人最重要的支出以及財務目標,有利於妥善管理每一筆支出。」

示意圖。Image by Lukas from 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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