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1歲童吃爆米花噎死 醉母等他「冷硬發青」才報警 下場慘了

TVBS新聞網/編輯 楊日欣 報導
18個月大幼童因吃爆米花噎死,示意圖。(Image by Szabolcs Molnar from Pixabay)

紐約日前發生一起命案,一名母親涉嫌酒醉後跑到浴室嘔吐,將兩名年幼孩子獨留在民宿內,導致18個月大的兒子疑因吃下爆米花粒噎死。檢方依過失殺人等罪名起訴,她日前出庭時當庭痛哭,否認自己導致兒子死亡,並將於本月持續出庭。

英國《每日郵報》報導,起訴書指出,4月12日,36歲的比索恩(Olivia Bithorn)帶著18個月大的兒子盧克(Luke Russell Jr.)及3歲女兒,入住紐約長島納蘇郡(Nassau County)一間Airbnb。檢方指控,當晚她給孩子們未爆開的爆米花粒後,因酒醉跑到浴室嘔吐,將兩名孩子獨留在房內。

期間,兒子疑因食用爆米花粒噎住氣道,最終窒息身亡。直到女兒跑去通知她,她才發現兒子已經出事,距離意外發生已超過1小時。4月13日凌晨,救護人員趕抵現場時,比索恩已醉得幾乎站不穩,而男童被發現時已「全身發藍、身體冰冷僵硬」。

比索恩則向警方辯稱,她知道爆米花對幼兒有危險,不可能主動餵兒子食用,並表示應該是原本替女兒準備的爆米花不慎打翻到地上。然而,Airbnb現場照片顯示,爆米花散落在一瓶已喝完的Tito's伏特加酒瓶旁,同一張地毯上還放著嬰兒奶嘴。

納蘇郡地方檢察官唐納利(Anne Donnelly)表示,此案之所以構成刑事犯罪,而非單純意外,在於比索恩不僅將孩子獨留超過1小時,更讓幼童接觸高度危險的食物卻未在場照看,「離開幾分鐘或許是意外,但讓孩子吃這些玉米粒,事後又長時間不在場,這就是犯罪」。

檢察官表示,比索恩過去曾有過酗酒史。據悉,與其分居的丈夫在她帶孩子出遊前,以為她已戒酒數個月。根據起訴內容,比索恩被控一項二級過失殺人罪及兩項危害兒童福利罪。她已於6月18日遭逮捕,法官於6月29日開庭時,將保釋金訂為50萬美元,同時發布保護令,禁止她與女兒及分居中的丈夫接觸,預計將於7月23日再次出庭。

據報導,家長時常被提醒,不應讓幼童食用爆米花,因其形狀與質地極易造成氣道阻塞,引發窒息。美國兒科學會(AAP)指出,爆米花應列入幼兒禁止食用的食物清單,並提醒它與生胡蘿蔔、整顆葡萄、硬糖及棉花糖等食物一樣,都具有容易阻塞兒童呼吸道的特性,對幼兒存在高度窒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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