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金山移民拘留環境惡劣 聯邦法官令ICE暫停羈押

記者李怡/舊金山報導

舊金山聯邦法院日前下令,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不得在市中心630 Sansome街辦公室羈押移民,除非改善拘留條件。根據判決,該處長期以來羈押環境惡劣,不僅寒冷潮濕,還沒有床鋪、毯子、清潔衣物,整晚開燈,讓關押人員無法入睡。

聯邦法官皮茨(Casey Pitts)在判決中指出,政府並未解釋為何剝奪被拘者的睡眠、基本衛生與醫療照護。他強調,即使是依法判刑的囚犯,也不該遭受如此非人待遇,更何況這些移民只是正在申請庇護的個案。

這起訴訟是由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及舊金山灣區律師委員會等人權團體於今年9月提起,除了針對ICE的羈押環境,也質疑川普時期,下令官員在移民出庭時於法庭外逮人,是否違憲。法庭預計12月9日對這一政策合法性進行聽證。

多名被拘移民與代表律師向法院表示,他們常被關超過12小時、甚至72小時,只能睡在冷冰冰的水泥地或鐵椅上,僅有一塊薄墊和塑膠片當作被蓋,沒有基本清潔用品,更別說醫療照護。甚至有人無法領到醫生送來的處方藥。

雖然ICE辯稱為了安全需要整夜開燈,但法官仍裁定,燈光應於晚上9時至清晨7時調暗,以利入睡。此外,任何被拘留超過12小時的人,皆應獲得床鋪、乾淨棉被、枕頭與合適的睡眠空間,並遠離廁所區域,溫度也應維持舒適,並提供基本衛生與醫療照護。

律師指出,這項判決意義重大,等於確認「不經審判即遭懲罰」違反美國憲法,不論移民身分為何,每個人都應受到基本人權保障。

北加中美資源中心(CARECEN)的法律總監桑契斯(Laura Sanchez)表示,這項判決強調了一個重要訊息,憲法保障的是人,而不是移民身分。當政府連床都不提供時,這不只是行政疏失,而是一種冷酷的懲罰。

目前ICE尚未對這項判決發表評論,但有權上訴。根據法庭文件,ICE所提供的唯一證據是其官員的聲明,宣稱拘留環境並無問題,但法官認為這些說法缺乏具體觀察根據。

對此舊金山市民在社群媒體留言表示,「我們是一個號稱自由與正義的國家,怎麼能讓人連睡覺、洗澡、吃藥的基本需求都無法被滿足?」

ICE在舊金山630 Sansome街的辦公室。(記者李怡╱攝影)

此案將持續受到關注,尤其對在舊金山生活的移民與亞裔社群而言,如何保障基本人權與尊嚴,是不能忽視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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