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藝圈早知道他離婚張葳葳 吳宗憲鬆口「漸行漸遠主因」

記者李姿瑩/即時報導

吳宗憲18日在馬來西亞的「憲憲同樂會」演唱會上,承認自己與張葳葳已在12年前離婚。他坦言當年簽字時已將財產權留給前妻,而鼓勵、協助他離婚的人,正是大女兒吳姍儒(Sandy)。

對於離婚消息傳回台灣,吳宗憲回應表示:「之前圈內都在傳這件事,我都幾歲了,不重要,都離婚那麼久了。」他早知道這件事情在演藝圈根本不是秘密,只是自己一直沒有主動對外說明,如今只是因為海產在活動上求婚,他以過來人之姿順勢提到此事,沒有必要刻意隱瞞。

他說和張葳葳分開的過程一切和平,沒有激烈衝突或不愉快,主要是人生方向逐漸不同,「她去教會當傳道人,我忙演藝事業,我們各忙各的」。之所以請吳姍儒居中協調,主要是麻煩她協助幫忙跑流程。

當被問到與張葳葳分開的心情,吳宗憲表現得很平靜,直言離婚並不可怕,重要的是找到各自的人生步調,「我們都很好」。

吳宗憲平靜看待離婚一事。圖/摘自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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