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婦帶刀闖法院...理由竟是:要去朋友家學切菜

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台北中山商圈去年12月19日隨機殺人案後,全台檢警高度戒備,楊姓婦人卻攜帶1把菜刀直闖台中地方法院,在大門X光機就經法警發現攔下,她卻情緒失控大吵,驚動轄區警方10多人持盾牌趕來,楊自稱帶刀是要去朋友家「學切菜」,法院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她1000元(約33美元),可抗告。

楊婦於2025年12月31日中午11時多到台中地院要到1樓郵局領錢,大門值班法警、警衛透過X光機發現,楊婦包包內竟然夾藏1把菜刀,楊卻心生不滿,當眾破口大罵,並一再「為什麼不可以!」「你憑什麼罵我」,雙方吵的不可開交。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獲報,由所長帶隊趕赴抵,出動10多名警力並身著防彈背心、持盾牌等,楊婦一度仍激動大吼,但在警方解釋下她才同意一起回派出所調查。

台中地院查,楊婦坦承帶菜刀,表示預計離開法院後,「要去朋友家學著切菜」,另勘驗菜刀刀身長18公分,刀刃銳利,屬具殺傷力器械。

中院指出,楊婦拿菜刀在法院鬧事經民眾報案再經警方查獲,另楊通過法院安檢門時,法警發現她袋子內裝有菜刀,該刀刀柄斑駁,顯非平時用於烹飪切菜之用,且客觀上並無攜帶菜刀到法院的必要。

中院考量楊的動機、行為,所生危害程度,其為弱勢等一切情狀,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裁定她罰鍰1000元。

楊婦(左)包包放著1把菜刀進入台中地院被大門X光機發現,楊不滿在現場大吼,10多名警力穿防彈背心、持盾牌趕赴現場處理。圖/本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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