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78歲鋼琴教師猥褻16歲女學生罪成 曾傳訊求喊「Daddy」
香港一名78歲資深鋼琴教師吳立衛,被控於課堂上猥褻侵犯一名16歲女學生。案件於7月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莫子聰裁定被告罪名成立。由於被告妻子在審訊期間病逝,法庭出於人道尊重,批准被告以2萬港元保釋以出席亡妻葬禮,判刑押後至8月11日,期間將索取其精神及心理報告。
綜合香港01、明報報導,案件發生於2025年3月30日九龍灣淘大商場一間琴行,當時被告正為受害人X上課,期間多次觸碰X的身體,包括摸大腿、雙腳,並藉詞按摩將手伸入上衣觸碰鎖骨。X更指控,被告曾強行抓住她的手放到其下體長達一分鐘,並用下體撞擊其背部。
此外,被告得知X來自單親家庭後,曾傳訊息要求X私下稱呼他為「Daddy」,並詢問其月經情況。
被告辯稱推膝蓋是為了糾正坐姿,反指是X用大腿夾住他的手,並聲稱自己左手活動受限。
然而,裁判官莫子聰逐一駁回其辯詞。莫官指出,事發琴房的視線大程度被牆壁阻擋,不接納被告因擔心聲譽而糾正坐姿的說法;通訊紀錄亦顯示被告曾主動提出送鋼琴、關心私事,與其聲稱疏遠X的說法不符。法庭更留意到被告在庭上多次以左手拉高衣袖,當場戳破其左手殘疾的謊言,裁定其供詞完全不可信。
控方隨後透露,被告過往有三項案底,且本案是在另一宗案件的緩刑期間再次犯案。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即將79歲且有視力問題,其相伴逾50年的妻子於6月13日因病去世,對被告打擊甚大,需參加亡妻葬禮,因而申請押後判刑,批准被告以2萬元保釋外候判。
法官最終批准押後,但要求被告在判刑前須每日到警署報到,並不得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