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打假球 中國足協:17人被終身禁止從事足球相關活動
繼2024年9月、2026年1月後,中國足協21日公布第3批行業處罰名單,此次處罰涉及65人,其中17人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活動的處罰,48人被給予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活動5年或以下的處罰。
港媒報導,「終身禁足人員」17人包含:孟驚(原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總裁)、譚旭(原青島中能足球俱樂部副總經理)、史耀勇(原內蒙古中優足球俱樂部總經理)、丁勇(原深圳市足球俱樂部總經理)、曾震宇(原深圳市足球俱樂部總裁)、丘杰華(原深圳市足球俱樂部總裁助理)、李小剛(原深圳市足球俱樂部總經理)、曹陽(原梅州客家足球俱樂部總經理)、孫迪(原青島黃海足球俱樂部總經理)、高翔(大連英卓體育經紀開發有限公司職工)、趙陽、吳靜博、陳俊吉、李軍(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主教練)、王文華(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助理教練)、徐健(原新疆天山雪豹足球俱樂部領隊)、金清一。
中國足協通告稱,對經人民法院認定構成犯罪的丁勇、吳靜博等17名從業人員,給予終身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的處罰;對嚴重違反行業紀律的高寒、王波等48名從業人員,根據其行為性質、涉案金額、違規頻次、主觀惡性等因素,相應給予禁止從事任何與足球有關的活動5年或以下的處罰。
相關通告還指,根據最新掌握的刑事司法判決資料,發現梅州客家足球俱樂部還存在其它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參照過往對涉案俱樂部的行業處罰原則,現決定對梅州客家足球俱樂部追加扣除2026年職業聯賽積分6分,並罰款人民幣80萬元(約11.8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