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客殺女友入獄 反告川普毀謗求償7500萬還要求入籍

特派員黃惠玲/即時報導

一名因謀殺罪在密西根州服刑的無證移民向總統提出訴訟,川普總統及白宮通訊主任張振熙(Steven Cheung)均列為被告,他指控川普在競選期間將其案件作為政治議題公開討論,導致他遭受極大羞辱,因而要求7500萬元的賠償、公開道歉以及讓他獲得美國國籍。

現年27歲的奧爾蒂斯-維特(Brandon Ortiz-Vite)曾有遭驅逐出境美國的紀錄。他在2024年3月因殺害其女友賈西亞(Ruby Garcia),而被法官判處39年至102年的有期徒刑。

事發當時,賈西亞的屍體在大急流城(Grand Rapids)一條道路旁被發現,身上有多處槍傷。調查指出,兩人當時為情侶關係,並在事發前發生激烈爭執。

奧爾蒂斯-維特在親筆簽署並遞交至聯邦法院的訴狀中,將川普及張振熙列為被告。

在2024年競選期間,打擊無證移民為川普的核心政見之一。川普曾親赴大急流城,並在造勢演說中指稱奧爾蒂斯-維特是「美國的問題」;此外,川普亦在競選廣告中展示其面部照片(Mugshot),作為無證移民犯罪的範例。

奧爾蒂斯-維特在訴狀中表示,自己在獄中遭受教官與其他囚犯的嘲笑,他說:「我被歸類為某一類人,我是誰不再重要,重要的只有我的族裔與移民身分。這再次貶低並摧毀了我作為一個人的尊嚴。我對自己的行為承擔完全責任,但他們為了政治利益在電視上利用我的案件,這是極不公正且令人羞辱的。」

前聯邦檢察官兼刑事辯護律師博古拉(Matthew Borgula)分析指出,該起訴訟成功的可能性極低。首先聯邦法律規定,法院在向被告送達訴狀前,須先審查囚犯提出的訴訟,該案極可能無法通過初期審查。

此外,總統擁有豁免權,加上川普針對該案件的公開言論「實質上屬實」,且在政治場合遭公眾議論並不構成憲法違規行為。

博古拉補充,原告已對二級謀殺罪供認不諱,在定罪未被撤銷前,缺乏任何法律依據以「定罪或輿論不公」為由索取民事損害賠償。

據指出,奧爾蒂斯-維特曾透過「童年抵達者暫緩遣返計畫」(DACA)留在美國,直至2019年5月身分過期。2020年他因酒駕被捕後遭遣返,隨後再次非法入境美國。

奧爾蒂斯-維特(Brandon Ortiz-Vite,中)因涉嫌謀殺女友,在2024年11月初於密西根州出席庭審。(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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