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城機場男子藏4.4萬現金闖關 警犬一聞秒露餡
費城一隻警犬(Police K-9)日前在費城國際機場(Philadelphia International Airport)引領警方,從一名54歲男子身上「聞」出4.4萬元現金,其中3.4萬元因未依法申報而被海關人員沒收。
被搜出未申報現金的男子是秘魯籍美國公民,當時準備前往墨西哥坎昆(Cancun),身上和隨身行李藏了4萬4690元現金,依法,1萬元以下不必申報,超過的3萬4000元未依規定申報,違反聯邦貨幣法規。
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發布新聞稿指出,名叫Nitro的3歲雄性拉布拉多犬當天立了大功,牠的職責是專門識別大量現金、槍支和彈藥,當天盡忠職守的聞出這筆藏匿現金。
執法人員沒收違法未申報的現金,但將240元歸還給該名男子。
究竟可不可以帶現金搭機?法律規定每個人可攜帶多少錢?對許多人來說都是切身關心的問題。
搭機攜帶現金的限制主要針對國際旅客,涵蓋商務旅行、匯款至國外或攜帶儲蓄回國等。
根據海關與邊境保護局規定,出入境旅客最多可攜帶 1萬元現金或其他貨幣工具如旅行支票和外幣硬幣,超過該額度便必須填寫 FinCEN 105 表格、正式申報,
如果要申報超額貨幣,可上網提交 FinCEN 105 表格,或者將表格列印出來、填好,而後親自提交給 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官員。
填寫 FinCEN 105 表格時,必須準備好相關資訊,主要包括所攜帶的貨幣金額和種類、簽證號碼、地址和護照號碼等個人資訊。
萬一出國旅行時攜帶未申報現金或價值超過 1萬元的金融工具,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有權 予以沒收。在某些情況下,如果未申報、或者提供虛假資訊還可能面臨罰款、監禁或其他民事甚至是刑事處罰。
FinCEN Form 105表格可以從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局 (FinCEN) 官網、或者海關及邊境保衛局官網下載,這些網站提供填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