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向熟人買車 一疏忽致DMV1300元罰款

【洛杉磯訊】

南加州寇恩縣(Kern County)Frazier Park一名老翁近日從朋友處購入一輛卡車,卻因為累積多年的一個問題疏忽,被加州車輛管理局(DMV)要求繳納1300美元。

根據ABC 7電視台報導,蓋廷格(Robert Gettinger)表示,他在14年前把卡車賣給朋友,最近又把這輛卡車買回,但他試圖為車輛重新登記時,DMV表示他欠下超過1300美元的註冊費和罰金。

蓋廷格說,2012年,當他把車子賣給熟人時,兩人曾一起去DMV辦理手續,但過程中的某個環節沒有完成。「當時有試圖完成文件的申請流程,」蓋廷格說,他不確定應該是他完成最後步驟,還是朋友應該完成,但在整個過程中,某個地方出了問題,沒有做完。

蓋廷格表示,新車主其實根本沒有使用這輛卡車。他把車停在馬里布,經歷了野火、新冠疫情,以及生活各種變故,這輛車多年來一直閒置未動。車子一直被遮蓋著,因此車漆仍然保持良好,甚至還保留一張完好的2012年DMV貼紙。

十多年後,事情出現戲劇性轉折—蓋廷格竟然又把同一輛卡車買回來。

「14年過去了,我就問朋友:『那輛卡車怎麼樣了?你有對它做過什麼嗎?』他說沒有。我就說:『那你要不要把它賣回給我?』他說:『好啊。』」蓋廷格解釋道。

然而,當蓋廷格再次前往DMV為車輛辦理登記時,卻收到大筆欠費通知。

去DMV把文件交上去後,突然被告知:「需要先支付1369美元才能登記這輛車」。蓋廷格認為,根本不值得為該車繳納這筆錢。「它看起來狀況還不錯,但已經跑了18萬英里」。

蓋廷格表示,最令人沮喪的是—如果當年的買賣文件確實沒有完成,而車輛一直仍登記在他的名下與地址,他不明白為什麼在過去十多年裡,自己從未收到任何登記通知或逾期罰單。

「他們有我的地址,甚至我跟他們談的時候,他們也確認說:『是的,我們知道你的地址,但我們從來沒有寄任何通知給你。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也不需要寄。』」他說。「但費用卻一直累積、越來越多。我想一開始可能只是50到150美元,怎麼會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變成原來的10倍?」

目前,這輛卡車仍停在蓋廷格前院。由於尚未完成登記,他表示如果把車開到街上,可能會面臨罰單和額外罰款。

ABC 7電視台已向DMV詢問這些費用以及此類情況是否可以解決。

DMV並未透露太多,只表示正在調查此事。

一名加州DMV發言人表示:「目前無法提供調查及處理此問題的時間表。請相信,我們重視每一位客戶,並會努力協助他們解決車輛登記相關需求。感謝您將這位客戶的問題告知我們。」

蓋廷格說,他已經修復了卡車的引擎,因為舊的水管被老鼠咬壞,他也更換了新的水管並清理車輛內飾。他表示,車子現在狀況良好、隨時可以上路,但在登記問題解決前,這輛卡車哪裡也去不了—或許只能在更多的文件與官僚程序中「繼續打轉」。

一位老翁在買車後,卻收到DMV 1300美元欠款。(示意圖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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