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35次被捕 他剛出獄又作案 賭城警槓法官:受夠了

拉斯維加斯訊

據8 News Now電視台報導,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局(Metro)18日再次逮捕已有35次前科的慣犯洛佩茲(Joshua Sanchez-Lopez)。此前數周,當地法官下令將其釋放並納入電子監控計畫,此舉引發警局不滿。甚至連警局長都直言:「我已經受夠了!」

洛佩茲是已被定罪的重罪犯,最近一次入獄是因毒品及非自願過失殺人罪;該案仍在審理中,洛佩茲以2萬5000美元保釋金交保候審,並進入電子監控計畫。

電子監控計畫計劃允許被告離開監獄,但須佩戴電子腳鐐;該計劃有不同等級,警方對其的監管等級也不同。法官對洛佩茲的等級是「高」,警局通常將之視為居家監禁。

警方提交給內華達州最高法院的文件指出,他累計有35次被捕紀錄。警方表示,18日第36次被捕時,洛佩茲身上查獲偷開郵箱的鑰匙、偽造身分證與信用卡,以及冰毒。警方指出,此次逮捕源於居民報警,指有人在公寓社區翻找信箱,警方隨後將其攔截逮捕。

警方指出,調查過程中,警探查獲多件不屬於洛佩茲的郵件,並在其住處發現疑似詐騙作業的文件及毒品。警局長Kevin McMahill就此案向法院抱怨,他表示:「當法院要求將這些人放入電子監控(而不是關押)時,根本無法有效監管他們。我已經受夠了。」

根據法庭紀錄,洛佩茲面臨27項新的重罪指控,包括未經持卡人同意取得或持有信用卡或借記卡、郵件盜竊以及虐待兒童等。警方指出,他過去接受電子監控期間,多次違反規定且行為持續升級,甚至涉高速逃逸及對警員持槍威脅等。

18日洛佩茲被捕後,代表警局的律師已向法院提出申請(petition),拒絕再將這名慣犯納入電子監控計畫,理由包括曾被簽發法庭拘票、未按時出庭及違反監控計畫規定等。警局局長Kevin McMahill表示,洛佩茲是嚴重的累犯,不應該在案件審理期間出獄。

洛佩茲的公辯律師P. David Westbrook指出,決定被告是否在庭審期間獲釋及釋放的條件,是法官職責,警方提出的申請是錯誤的。前克拉克縣(Clark)地方檢察官、大都會警員工會律師David Roger則認為,根據內華達州法,警長有權將電子監控計畫,以類似拘留的方式執行。

目前尚不清楚內華達州最高法院何時會審理該申請。

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局(Metro)再次逮捕一名已有35次前科慣犯,提出27項新重罪指控。(取自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局)

已有35次前科的慣犯洛佩茲(Joshua Sanchez-Lopez)18日再次被逮捕。(取自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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