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走私烏龜至亞洲 紐約史島兩華男認罪 恐關5年
聯邦司法部24日宣布,史泰登島兩名華人就非法販運烏龜至亞洲一罪認罪,兩人因違反美國歷史最悠久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雷斯法」(Lacey Act),將面臨最高五年徒刑。
根據法庭文件,史泰登島居民何健強(Kin Keung Ho,音譯)與馬立華(Lihua Owen Ma,音譯)二人分別遭控非法出口多種包括東部箱龜、西部箱龜、三趾箱龜、斑點龜及鑽紋龜等美國原生烏龜,兩人均承認在包裹上偽造標籤、規避申報,且未持有任何出口所需許可證件。馬立華於7月1日認罪,何健強則於24日認罪,刑期尚未公布。
檢方指出,何健強於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11月13日間,陸續寄出約99件內藏578隻活龜的包裹,並在標籤上謊稱內容物為水晶或石頭,藉此矇混過關。馬立華的非法出口行為發生在2021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間。
執法人員表示,這些龜種在國際寵物市場、尤其中國市場需求極高,也因此成為走私者覬覦的目標。所有涉案龜種均受「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保護,美中兩國均為185個締約國之一,旨在規範可能瀕臨滅絕的野生動植物貿易。
依「雷斯法」規定,凡在跨州或跨國商業運輸中為野生動物偽造標籤者即屬違法,最高可處五年徒刑、25萬元罰款,或處以不法所得或損失金額兩倍罰款,以較高者為準。法院將擇期召開量刑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