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殺紐約市警員 皇后區男子判囚115年至終身監禁
皇后區地方檢察官凱茲(Melinda Katz)27日宣布,36歲的里維拉(Guy Rivera)因在2024年3月25日於遠洛克威(Far Rockaway)槍殺紐約市警探迪勒(Jonathan Diller),並企圖謀殺紐約市警佐羅森(Sasha Rosen),經陪審團裁定一級加重過失殺人罪及一級企圖謀殺罪成立,在27日被判處115年至終身監禁。迪勒在遇害時為警員,並於身後追晉為警探。
36歲、居住於皇后區長島市的里維拉,於4月1日被陪審團裁定一級加重過失殺人、一級企圖謀殺,以及兩項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成立;但一級謀殺罪不成立。皇后區高等法院法官阿羅斯(Michael Aloise)27日判處被告加重過失殺人25年至終身監禁、企圖謀殺40年至終身監禁、一項武器持有罪25年至終身監禁,以及另一項武器持有罪25年至終身監禁。上述刑期將連續執行,總刑期為115年至終身監禁。
根據調查與庭審證詞,2024年3月25日下午約5時45分,迪勒與市警局皇后區南部社區應變小組(CRT)在遠洛克威巡邏時,警佐羅森注意到被告上衣前口袋有疑似槍支的凸起物。當時,里維拉與另一名男子瓊斯(Lindy Jones)剛從莫特大道(Mott Avenue)一間商店走出。里維拉進入停在莫特大道19-19號前的一輛2016年起亞Soul汽車副駕駛座,瓊斯則坐進駕駛座。
警員隨後接近車輛,迪勒多次命令里維拉搖下車窗並下車,但遭到無視。駕駛瓊斯也拒絕解鎖車門,警員費南德茲(Delio Fernandez)從駕駛側控制面板伸手解鎖車門。迪勒打開副駕駛車門並再次命令里維拉下車,但里維拉反而將右手伸入口袋,無視另一名警員凱德納(Veckash Khedna)不要將手放入口袋的命令,隨即,他掏出一把.380口徑半自動手槍,朝迪勒開槍,子彈擊中其防彈背心下方腹部。
開槍後,里維拉將槍指向羅森胸口並扣動扳機,但槍支卡彈未能擊發。迪勒隨即與被告扭打並奪下槍支,隨後因傷倒地。迪勒被緊急送往牙買加醫院醫療中心,接受多次輸血與緊急手術,但數小時後傷重不治。子彈擊斷其髂動脈,造成內出血。
里維拉開槍後,警員凱德納開槍反擊兩次,擊中被告左腋與右肱骨。里維拉當場被捕並送醫治療。
2024年3月26日,檢方與市警第101分局依據法院核發的搜索令搜查車輛,發現手套箱內另有一把已上膛的9毫米手槍,且該槍序號被磨除。警方在該槍上檢出里維拉的指紋與DNA。
43歲、居住於埃奇米爾(Edgemere)的瓊斯在案發後立即被警員逮捕,並於2024年4月16日因二級與三級非法持有武器罪被提訊,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15年徒刑。他將於28日再次出庭。
凱茨表示,被告無視多次合法命令,使用非法槍支殺害一名盡職警員,並企圖謀殺另一名警佐。「迪勒代表了執法者最優秀的品質:勇氣、承諾與服務社區。他是一名父親、丈夫,也是一名兒子。他每天穿上制服,守護我們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