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權錢交易 華裔ICE探員在紐約聯邦法院認受賄罪

記者許君達/紐約即時報導

被控收取賄賂並濫用執法權力的華裔前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游亨利(音譯,Henry Yau),26日在紐約南區聯邦法院認罪。

根據法庭文件,游亨利曾在ICE遣返事務部門任職,2021年晉升為遣返督導官,派駐位於曼哈頓的ICE紐約辦公室。基於這一職務身分,游亨利能夠進入設有多重密碼保護的國土安全部(DHS)執法資料庫,其中包括移民局(USCIS)、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的數據庫,以及由ICE管理的犯罪及逮捕紀錄數據庫等,均包含高度機密或隱私信息。

起訴書指控游亨利在2015至2024年擔任ICE執法官員期間,將上述機密資料非法散布給他人,並因此舉獲得錢財。據調查,被他洩密的內容包括28人的機密政府資訊,而他至少將其洩露給了12人。游亨利被指控曾與因金融詐騙罪而獲刑的前市府華裔官員林漢明(Tommy Lin)合作,向林漢明透露機密資訊,並幫助他逮捕了一名與林有私仇的人,事後獲得約2萬元好處費。此外,游亨利還被控與另外三名未公開身分的共謀者合作,向他們洩露有關他人的移民身分、綠卡申請進度以及入境風險等機密資訊,並非法獲利。檢方指,游亨利非法收取利益的形式除現金外,還包括頂級酒類以及奢侈招待等。

游亨利2024年11月被捕,並被控七項罪名。根據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公布的認罪協議,被告游亨利承認犯有一項共謀接受賄賂與酬金罪,同意繳交犯罪所得共1萬2600元,並接受總額17萬5000元的罰款。協議指出,根據本案中的被告前科紀錄及公職人員身分等因素加權,游亨利所犯罪行的聯邦指導刑期為30至37個月(約三年)。作為交換條件,游亨利放棄上訴權,檢方則不再追究控罪的責任。

華裔前ICE遣返官員游亨利(Henry Yau)承認犯有一項共謀受賄罪。他被控利用職務權限非法洩露聯邦機密執法資料,還幫助已被定罪的前市府華裔官員林漢明逮捕一名仇人,並以此收取好處。圖為游亨利在逮捕受害人後向林漢明發送「OK」手勢。(檢方提供)

ICE 曼哈頓 C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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