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綁架勒索商業夥伴 判囚六年並沒收91萬元

記者劉梓祁╱紐約即時報導

一名加州華裔男子因涉嫌在紐約上州皮克斯吉爾市(Peekskill)參與綁架、毆打並勒索一名商業夥伴,25日被曼哈頓聯邦法院判處六年監禁;檢方指,被告與同夥事前跟蹤受害人並安裝GPS追蹤器,最終在日間將人押上車,逼迫對方交出逾91萬元現金。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克萊頓(Jay Clayton)宣布,36歲的李姓男子(Lewis Li, 音譯)25日由聯邦地區法官哈爾彭(Philip M. Halpern)判刑。除六年監禁外,李還被判三年監督釋放,並被命令沒收91萬元。

克萊頓表示,這一判決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以及李對受害人造成的恐懼與創傷。他指出,在光天化日下綁架、毆打他人,並威脅受害人及其家人,是嚴重破壞社區安全感的犯罪行為,檢方將持續追究危害公共安全者的責任。

根據起訴文件、法庭文件及庭審陳述,李與多名同夥於2025年1月28日,在皮克斯吉爾市公園街(Park Street)一家雜貨店外,強行將受害人押入一輛汽車後座。檢方稱,受害人為李等人的商業夥伴,李等人認為對方拿走約93萬元現金,因此策畫綁架勒索。

檢方表示,李及同夥至少提前五天準備,包括購買GPS追蹤器並安裝在受害人車底、監視受害人住所,以及翻查其垃圾。案發當日上午約11時30分,李與三名同夥尾隨受害人,隨後將人強行帶走。

受害人在車內被控制約1小時45分鐘,期間遭毆打並被電擊槍攻擊。李等人還威脅稱,該筆現金屬於有組織犯罪人士,受害人除歸還現金外,還需額外支付10萬元,否則其本人及家人生命將受到威脅。眾人並強迫受害人錄製影片,承認自己拿走該筆錢。

在威脅下,受害人安排兩名同夥到皮克斯吉爾一處地點取走現金。檢方稱,直到現金被取回並清點完畢後,李等人才將受害人丟棄在威徹斯特郡艾姆斯福德(Elmsford)街頭。

檢方還表示,綁架發生後數日,李與一名同夥仍持續威脅受害人及其家人,企圖進一步勒索10萬元。李約在案發一周後被捕,當局在他被捕住所內查獲電擊槍及其手機,檢方稱,李當時將手機藏在烤箱內。

本報此前報導,同案中另有同夥曲裴輝(Pei Hui Qu, 音譯)涉案被捕,目前曲裴輝案件後續結果尚不明朗。

兩名華男日前涉嫌在紐約上州綁架及勒索一名生意夥伴,被控搶劫、勒索等三項罪名。(取自法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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