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簽證全面改革「困難企業」投資途徑擬取消

記者顏伶如/即時報導

新聞周刊1日報導,川普政府在最新「聯邦公報」(Federal Register)公布EB-5投資簽證全面改革計畫,具體措施包括加強監督、擴大反詐騙執法權力,並且取消外國投資人長期以來用以取得綠卡的申請途徑。計畫公告後開放60天接受公眾評論。

根據公告,改革提案將對區域投資中心推出新的合規要求,加強政府對於資金來源的審查,增加政府對資助項目的監督,同時在出現詐騙或國家安全疑慮時,賦予移民官員撤銷資格的更多權力。

EB-5投資簽證計畫允許外國人透過投資美國企業且創造就業機會申請永久居留權。根據現行法律,投資人通常必須投入至少105萬元,或在指定的高失業率、偏鄉地區或基礎建設項目投入80萬元,並創造至少10個全職工作。

然而,EB-5計畫長久以來遭到國會議員與監督團體批評指出,詐騙份子經常鑽法規漏洞,某些投資被導向富裕都會區的開發項目,並未造福經濟困難的社區。

根據改革提案,國土安全部擬取消「困難企業」(troubled business)投資途徑。「困難企業」途徑允許投資人保留財務困境企業的現有職位,不必另創新的工作機會。

國土安全部指出,「困難企業」條款很少使用,在歷史上占申請案件不到1%,而且「困難企業」規定的設立並不符合在美國創造新就業機會的EB-5計畫核心目標。

另外,根據改革提案,國土安全部將獲得更多權力,官員若認定某個EB-5案件對公共安全、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者涉足詐欺、矇騙、重大不實陳述、刑事濫用,將可駁回受理申請、撤銷批准、終止區域中心,甚至終止投資人的永久居民身分。

針對預防詐欺的條款中,美國國籍暨移民局(USCIS)列舉可能引發執法調查的行為,包括佯稱創造工作機會、對資金來源提供不實陳述、涉及金融詐欺、對其他投資人做出企圖欺騙的行銷手段。

改革提案也針對移民申請案件越來越常出現的數位資產推出對策。

國土安全部表示,EB-5投資人必須清楚證明數位資產的資金來源以及金流管道均為合法。USCIS進一步指出,投資人可能被要求出示文件證據,證明帳戶所有權、匯款紀錄、稅務紀錄,還有從數位資產轉成投資資本的來龍去脈。

是否終止或限縮「過橋融資」(bridge financing),國土安全部則徵求公眾意見。

▼收聽一洲焦點Podcast:

美國公司在上海宣傳EB-5計畫。(美聯社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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