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檢籲納蘇郡12警務機構 終止ICE合作

記者劉梓祁╱紐約報導

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與州長霍楚(Kathy Hochul)24日宣布,州檢察長辦公室新成立的「移民信任辦公室」(Office of Immigrant Trust)已展開首次執法行動,通知納蘇郡(Nassau County)警察局及其警長辦公室等全州12個警務機構,依法須在8月25日前終止與聯邦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簽訂的「287(g)」合作協議。

被通知的12個機構包括納蘇郡警察局及警長辦公室、麥迪遜、尼加拉(Niagara)、斯托本(Steuben)等七郡警長辦公室、以及莫霍克村(Mohawk Village)、卡姆登(Camden)和阿勒格尼村(Allegany Village)警察局。州檢方也要求各機構在8月14日下午5時前提交資料,說明協議目前狀態、仍在進行的相關活動,以及為終止協議所採取的措施。

287(g)計畫得名於聯邦「移民與國籍法」第287(g)條,容許ICE在聯邦監督下,把部分移民執法權力授予州及地方警務人員。視不同合作模式,受訓的地方警員可在監獄中確認及處理可能遭遣返者、執行ICE行政拘捕令,或在日常警務工作中行使有限的移民執法權力。

霍楚5月27日簽署包含「地方警察處理地方罪案法」(Local Cops, Local Crimes Act)的立法方案,禁止地方政府及警務機構新簽、修改、續簽或繼續參與287(g)協議,也禁止利用地方懲教、少年拘留及青年設施收押聯邦民事移民被拘留者。

州檢方向各機構發出的執法信函指出,新法5月27日生效後,地方警員已不得依據287(g)協議進行民事移民執法,包括僅憑ICE民事拘捕令或拘留請求逮捕個人,或因懷疑某人沒有合法移民身分而在社區內截停、盤問。原有協議則在新法生效90日後、即8月25日,全部被視為無效及不可執行。

納蘇郡是今次行動中唯一同時有警察局及警長辦公室收到通知的地區。納蘇郡此前安排警探與ICE合作,並在東草地(East Meadow)的郡監獄提供最多50個床位,短期收押ICE移民被拘留者。郡府去年表示,最多可安排十名警探接受授權,協助執行聯邦移民法。

納蘇郡長布萊克曼(Bruce Blakeman)今年5月曾表明不會遵守限制地方與ICE合作的新法,他當時稱,納蘇郡自2025年2月以來已為ICE收押約3200名移民,並主張合作有助移除具有犯罪紀錄者。

這使今次執法不僅涉及移民政策,也可能演變為州府與納蘇郡之間的法律及政治對決。布萊克曼目前正代表共和黨挑戰霍楚的州長職位,兩人已多次就ICE合作及所謂「庇護州」政策辯論。

詹樂霞表示,地方政府、學校及公共機構應是居民能夠信任並尋求協助的場所,而不是聯邦移民執法的代理人。霍楚則表示,地方警力應集中處理地方罪案,不應把地方資源轉用於聯邦民事移民執法。

「移民信任辦公室」已展開首次執法行動,通知納蘇郡警察局及其警長辦公室在內的12個警務機構,依法須在8月25日前終止與ICE簽訂的合作協議。(紐約移民聯盟NYIC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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