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生存手冊╱充氣泳池蓄水深度逾24吋 須申請許可

記者胡聲橋/紐約報導

隨着盛夏到来,許多紐約居民开始在自家房屋前後使用充氣泳池游泳。不過,不少居民或許沒有意識到,依法當充氣泳池的蓄水深度超過24吋時,充氣泳池業主必須遵守一系列的安全和報批規定,否則可能惹上麻煩。

在紐約州,任何水深超過24吋(約61公分)的泳池,包括臨時泳池和充氣泳池,都被法律定義為游泳池。根據紐約州的游泳池法規,此類泳池需要辦理建築許可證,並且必須符合嚴格的電氣和安全圍欄要求。即使是充氣泳池,現在也必須遵守紐約州的泳池法規。

根據泳池法規,水深達24吋或以上的充氣泳池,設置前必須向當地樓宇局(DOB)申請許可。由於充氣泳池的池壁不是剛性結構,法規不允許將充氣泳池自身的池壁直接當作護欄,業主必須在泳池周邊額外加裝48吋(約122公分)的固定圍欄,完全包圍整個泳池。圍欄通道的門必須是「向外開啟」、「會自動關閉」並帶有「自動上鎖」功能的安全門。

此外,充氣泳池還必須配備符合標準的落水警報器,當有兒童或寵物意外跌入水中時,警報器必須能在泳池邊以及屋內同時發出高分貝的報警聲。充氣泳池通常配有過濾水泵,法規嚴禁使用普通的延長電線(Extension Cords)為其供電。過濾泵的電源插頭必須直接插入帶有接地故障斷路器(GFCI)的戶外防水安全插座中,以防發生觸電慘劇。

此外,紐約州各郡,例如長島蘇福克郡(Suffolk)和威徹斯特郡(Westchester County)的相關法律往往比州法更嚴苛。因此,在購買或搭建充氣泳池前,務必先確認產品包裝上的最大水深限制,最好避免購買和搭建水深超過24呎的款式。如果計畫購買水深超過24吋的款式,建議直接致電居住地法規執行辦公室(Code Enforcement Office),諮詢當地的許可證費用和具體圍欄要求。

夏季使用充氣泳池,最好使用蓄水深度不超過24吋的款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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