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后區殺警案 陪審團裁定誤殺非謀殺

記者戴慈慧/紐約報導

皇后區備受關注的警員殉職案件近日作出判決。經過約八小時陪審團討論,36歲被告里維拉(Guy Rivera)被裁定不構成一級謀殺罪,但加重誤殺、企圖謀殺及非法持槍等多項罪名成立,仍可能面臨最高90年至終身監禁的刑期。

案件發生於2024年3月25日傍晚,地點在遠洛克威(Far Rockaway)。當時,警員迪勒(Jonathan Diller)與同僚在Mott Avenue一帶執勤,原本正在處理一宗疑似持槍的報案,同時間其搭檔羅森(Sasha Rosen)注意到附近一名男子外套口袋出現疑似槍支的「L形物體」,隨即提醒迪勒。

隨後,迪勒與同僚走向停在路邊的一輛車,車內即為被告里維拉與另一名男子。法庭播放的隨身攝影機(body camera)與監視畫面顯示,警方站在乘客側車窗外,多次敲窗並要求兩人下車,但兩人反應遲緩。

當車門被打開後,警方試圖將里維拉拉出車外。就在幾名警員身體前傾、準備控制他的瞬間,一聲槍響傳出。畫面中可見迪勒隨即倒地,喊著幾聲「我中槍了」後倒地。

現場隨即陷入混亂。其他警員迅速將里維拉壓制在地,並將槍踢開完成逮捕。里維拉本人在過程中也中槍受傷。整起衝突過程不到10秒,成為整場審判的核心。

審理期間的關鍵爭議在於影片中無法清楚看到里維拉是否刻意舉槍射擊。畫面因角度、車體與人員遮擋,加上影像品質問題,未能呈現開槍瞬間的完整動作。

檢方主張,被告持有非法槍支,在面臨警方盤查時為逃避逮捕而開槍,且若非槍支卡彈,可能造成更多警員傷亡;辯方則強調,現場為高度混亂的肢體衝突,開槍屬意外走火,缺乏任何預謀或殺人意圖的證據。

判決當天,皇后區刑事法院擠滿警員、被害人親友與被告家屬,需設置多個旁聽室分流。當陪審團最初準備宣讀裁決時,一名陪審員在確認程序中突然表示不同意,引發現場一度震驚與沉默,法官隨即要求陪審團返回重新討論。

晚間約7時,陪審團再次返回,這次一致裁定謀殺罪不成立。法庭內傳出明顯嘆息聲,有警員雙手抱頭,迪勒遺孀則當場落淚。

該案審理歷時三周,並包含大量警員證詞與影像證據。里維拉預計將於27日再次出庭接受量刑,最終刑期將由法官裁定。

圖為殉職警員迪勒(Jonathan Diller)。涉案被告已被判不構成謀殺罪,但誤殺等罪名成立,將於27日進行量刑。(NYPD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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