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頓提案 禁車險僅因年齡調漲長者保費
紐約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近日提出法案「A01800」,擬修訂紐約州保險法第3425條,禁止保險公司僅以年齡為由,調漲60歲以上駕駛的汽車保險費,或拒絕其續保申請。該案已送交州眾議會保險委員會審議。
根據法案內容,現行法條將新增規定,明文禁止保險公司「僅以申請人或被保險人年齡偏高為理由」,拒絕核發或續保相關保單。同時,保險公司亦明定不得在既有汽車保險保單續保時,僅因被保人年滿60歲或以上而提高其保費。換言之,該法案將讓年齡本身不成為調整費率或取消保單的唯一依據。
寇頓指出,許多長者長年保持良好駕駛紀錄,未曾發生事故,也未違反交通法規,卻在60歲後面臨保費上漲甚至被拒續保的情況。他表示,這種做法已成為業界普遍存在的慣例,形同帶有歧視性的分級制度,對依靠固定收入生活的退休人士而言,更是沉重負擔。「對於許多紐約長者來說,當生活成本持續上升,每一筆額外開銷都可能帶來壓力。」
根據保險比較網站thezebra.com今年1月發表的資料,60歲至80歲之間的平均汽車保險費率上升幅度達32%。報告指出,保費通常在65至70歲之間開始上升,70歲之後漲幅更為明顯。儘管部分州對保險公司如何依年齡調整費率設有規範,但多數州仍允許將與年齡相關的風險因素納入計算。目前全美僅加州、夏威夷州與麻薩諸塞州禁止在制定汽車保險費率時使用年齡作為依據。
依據法案規定,若順利通過並由州長簽署成法,將於成法後次年1月1日生效,並適用於該日起所簽發保單的續保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