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房東搞懂租務法規避免糾紛 專家解惑
布碌崙(布魯克林)市議員莊文怡21日於班森賀松柏之家社區服務中心舉辦租務法相關講座,協助小房東了解新租務法規對房產的影響。房屋法官與律師皆提醒,由於住房法律相當複雜且有多種豁免條款,很難單一案件評斷,建議民眾任何問題都應和專業律師諮詢,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
當日講座由房屋法官巴蘇(Shantonu Basu)與專業租務律師艾薩克(Simonne Isaac)主講,巴蘇指出,近年紐約租務制度已趨向全面監管,法院審理案件時,首先會判斷單位是否受租金穩定或「正當理由驅逐法」保障。
若房東主張不適用或屬於豁免,須自行舉證。因此,業主應清楚掌握名下單位數量與持有結構,尤其透過公司或有限公司(LLC)持有者,實際持有人名下其他物業也可能一併計算,影響自己是否屬於「小房東」範圍。
「正當理由驅逐法」主要適用於在紐約州擁有11戶以上的業主。大房東在不續租或終止租約時,必須提出如欠租、違反租約、違規養寵物、吸菸、自住需求等正當理由,並在通知中明確說明。名下僅有10個或以下單元的小房東,一般可享豁免,不必提出終止理由,但須證明自身符合小房東資格。
據規定,若房東欲在租約期滿後終止租賃關係,須依法提前通知,居住未滿一年者提前30天;一至兩年者提前60天、超過兩年者提前90天,且必須在租約到期前完成通知。若不合規,案件可能被駁回,須重新開始程序。
通知取消租賃關係時,業主可聘請送達員並取得宣誓書(affidavit)作為送達證明;若不使用送達員,也必須採用可追蹤的郵寄方式,例如掛號或其他能查詢投遞紀錄的郵件,並保留追蹤資料提交法庭。實務上常見的送達作法包括親自交付、郵寄,以及張貼於租客門口等方式,通常須符合其中兩種方式的組合,才能提高法院認定送達有效的把握。艾薩克建議業主保留所有證據,包含郵件追蹤紀錄、送達時間點、現場照片甚至錄影。
此外,即使房東勝訴,法院仍可依情況給予租客暫緩執行期限,部分情況最長可達一年,多數會要求租客繼續支付租金。律師建議,業主應妥善保存租約、維修紀錄與往來文件,並在發生糾紛時及早諮詢專業律師。
巴蘇與艾薩克皆呼籲,房東面對租務糾紛時應尋求專業協助,州眾議會第49選區領袖兼莊文怡中文代表謝曉瓊表示,社區許多小房東遇到問題時不知如何處理,本次活動邀請法官與律師現身說明,協助民眾了解實務情況,她也提醒,優質律師的協助對房東來說相當重要,若有需求的屋主都可至20大道6514號莊文怡選區辦公室、致電(718)307-7151,或電郵District43@council.nyc.gov聯繫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