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稱律師又改口顧問 收費辦綠卡未履約 法拉盛華人判賠1.2萬

記者高雲兒╱紐約報導

一宗涉及法拉盛華人社區移民服務糾紛的案件,近日在皇后區民事法院有了結果,原告周某指控,被告程長河(Chang He, Cheng)在接洽過程中自稱律師、後又自稱為移民顧問,收取費用後承諾為他快速辦理綠卡,但最終未能辦成。案件經小額法庭仲裁後,於2026年初裁定周某勝訴,判令程某賠償約1萬2000元。

周某近期表示,他是在2024年來到美國,當時帶著家人,希望盡快透過政治庇護取得合法身分。經朋友介紹認識程某後,對方多次表示自己經驗豐富,並稱可以在短時間內將綠卡辦下來,「他當時說大概20天可以辦好,對我們這種剛來的家庭來說,很有吸引力」,周某說。

他補充,程某一開始給人的感覺相當專業,稱自己在美中處理過不少案件,還非常熱情,「一開始甚至說可以幫一部分忙,不收錢,後來才慢慢談到費用」,周某回憶道。

但後來在接觸過程中,他也逐漸發現對方說法前後不一,「他一開始說自己是律師,後來又說只是顧問或協助處理的人,講法一直在變」;但由於程某反覆保證可以很快辦成,他最終仍決定付款,透過銀行轉帳約8萬4000元人民幣。

真正讓周某起疑的是簽署文件時的內容,周某指出,對方口頭承諾「20天辦成」,但書面文件卻只寫「至案件成功為止」,既沒有具體期限,也未清楚列明費用性質,「我當場就問,那到底多久算成功?半年還是一年?他都不願意寫清楚」。

因存有疑慮,周某多次要求退款,但程某始終未同意,雙方關係也逐漸惡化。周某表示,他曾親自上門協商,但問題始終未能解決,才最終決定透過法律途徑維權。

在糾紛過程中,周某調查得知程某並非持牌律師,「那時候才意識到事情比較嚴重」;他接著向相關部門反映,同時向小額法庭提起訴訟追討款項。

期間,周某向法庭提交轉帳紀錄、收據及相關文件,並出庭作證。2026年初,仲裁員認為其證據已達基本成立標準,證詞亦具可信性,並認定程某在交易過程中存在誤導情形,應對收取款項負責,裁定退還相關費用並支付利息。

周某表示,案件公開後,已有一些人私下聯繫他,反映曾有類似經歷,但多數人因為擔心風險或不熟悉法律程序而未採取行動;對於判決結果,程某回應稱否認存在欺詐行為,並表示所收費用屬提供移民相關協助的服務費,並非以律師身分收費,對仲裁結果不予認同。

原告周某指控,被告程長河在接洽過程中收取費用後承諾可以快速辦理綠卡,但最終未能在承諾期限內辦成。(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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