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手勢、放置箱子…占車位違法 交警被指執法不積極
紐約市「人肉占車位」事件隨即引發網民踴躍討論,有網友認為若是短暫為駕駛保留車位,就可以被允許,但也有人堅持應該是車子「先到先得」的做法才對;不過,實際上紐約市交通法規有寫明,通過放置物品或人站在車位內來「占位」屬於違法,只是即便如此,相關的執法在許多市民的經驗看來仍然是不足夠的。
根據市交通規定4-08(n)(7),通過放置物品或人站在車位內來占位屬於違法行為,這被稱作「非正式保留停車位」(Unofficial reserving of parking space);除了不得以肉身占位外,使用手勢、或放置箱子、垃圾桶、手推車、搬運車或未經授權的路面、路緣或街道標記和標誌等物品也不行。
對於違反這個規定的民眾,可能收到介於35至125元之間的罰款,另外還可能會被記入駕駛執照點數;具體的金額和點數將取決於違規地點是否位於曼哈頓的商業區或特殊管制區內,以及實際嚴重程度。
儘管條例指明「人肉占車位」屬違法行為,但據網友分享,交通警察對此的執法並不積極,即使偶爾有人被取締,通常也只是暫時緩解問題,但沒過多久又會故態復萌;不僅如此,還有會鑽漏洞的駕駛,譬如利用車輛本身來保留停車位,他們會故意把車停得周邊都留很大的空間,好讓之後另一輛車或熟人能停進來,而現行規定並沒有明確禁止這種做法。
撇開條例不說,也有人認為在大城市中,若是短暫為即將抵達的親友保留車位也相當常見,算是一種不成文的默契,可以被允許;但反對派則指出,公共停車位屬於所有人,應該由第一輛合法到達並能停入車位的車輛取得,而不是靠人站在裡面占位。且雙方僵持若是已經造成更多人的不便、以及交通阻塞,那更應該要有人立即退讓,以免演變成嚴重的公共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