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飲用水 收緊PFAS殘留濃度標準 「毒性無法煮沸去除」
紐約州議會通過一項有關飲用水安全的法案,旨在將州內公共自來水供應系統中有關全氟烷基物質(PFAS)殘留濃度的標準進一步嚴格化,以預防聯邦政府試圖放寬全國性自來水有毒物質殘留標準可能對居民安全帶來的影響。
該法案由代表曼哈頓下城的州眾議員李榮恩(Grace Lee)和州參議員卡范納(Brian Kavanagh)聯合提出。法案指出,PFAS是一種來自工業汙染和垃圾處理的有毒化學物質,該類化合物無法通過將自來水煮沸而去除,且研究證實其可在人體內長時間積累、難以分解。聯邦環保部門自1996年以來,已連續30年未對生活供水設置新的汙染物標準,而紐約州此前針對兩種PFAS類物質自行設定標準,但根據最新研究結果,舊標準並不能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根據舊法,屬於PFAS大類的兩種化學物質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在紐約州公共供水系統中的殘留濃度不得超過萬億分之十(10 ppt),新法案則將該標準降低至4 ppt。此外,新法案還對同屬於PFAS大類下的三種汙染物質:全氟壬酸(PFNA)、全氟乙烷磺酸鹽(PFHxS)和六氟環氧丙烷二聚酸(HFPO-DA,亦稱GenX),新設定濃度標準為10 ppt。
法案還要求,州衛生廳長須在2028年5月1日前完成一項報告並提交給州長和州議會,報告需要依據最新的科學結論說明是否還有其他同類有害物質需要處理,以及當局是否還要對這些物質的殘留濃度進行補充規定。而州供水系統則須在2019年5月1日前開始執行新的供水標準。截至發稿時,該法案已送交至州長案頭,等待簽署。
根據環境倡議者說法,川普政府的聯邦環保署(EPA)正試圖降低全國性的自來水供應監管門檻。州眾議會提案人李荣恩表示,在聯邦不顧公眾健康和安全的情況下,紐約州需要堅持遵循科學標準保護人民,「紐約人不該被迫懷疑自來水是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