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擬禁地方警與ICE合作 禁多久?引激辯
紐約州是否要進一步限制地方警察與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合作,正在州議會引發討論。州長霍楚(Kathy Hochul)與州議會民主黨人都認為,應減少地方執法部門參與聯邦移民執法,但在「禁多久」以及「限制到什麼程度」上出現不同聲音,成為今年紐約州的重要政策議題之一。
霍楚提案未來3年禁止簽署新合作協議
霍楚提出「地方警察處理地方犯罪法案」(Local Cops Local Crimes Act),主張在未來三年,禁止地方政府與ICE簽署新的合作協議,並限制地方監獄為ICE羈押移民。
霍楚表示,近年ICE授權地方執法人員參與移民執法的情況「已經過頭」,紐約人希望警察把重心放在打擊幫派、毒品與非法槍枝等社區治安問題,而不是處理民事移民案件。不過她強調,該法案不會妨礙州府與聯邦在逮捕暴力罪犯方面合作。
部分民主黨人喊永久禁止 共和黨反對
州眾議會部分民主黨人則提出更強硬版本。由州眾議員雷耶斯(Karines Reyes)提出的「尊嚴,而非拘留」(Dignity, Not Detention)法案,旨在永久禁止州與地方政府與ICE簽訂移民拘留合約,並要求現有合約在90天內終止。
共和黨議員則對此提出質疑。州眾議員德斯特法諾(Joseph DeStefano)指出,永久禁止合作可能削弱地方政府自主權,並對郡級政府財政與運作造成壓力。州眾議員迪皮特羅(David DiPietro)則表示,如果州內監獄不能再為ICE羈押移民,可能導致更多人被送往外州設施,與家人距離更遠。
目前,紐約州共有九個郡與ICE簽有合作協議,其中包括長島納蘇郡。納蘇郡郡長布萊克曼(Bruce Blakeman)支持與ICE合作,表示該郡配合行動,已執法約2000名有犯罪紀錄的無證移民。不過數據顯示,去年在納蘇郡東草地懲教中心為ICE拘留的2600多名移民中,超過一半沒有犯罪紀錄。
此外,州議會還在討論「全民紐約法案」(NY for All Act)。該法案將進一步禁止州與地方機構與ICE合作,並限制向移民執法單位分享個人資料,被視為讓紐約更接近全面「庇護州」政策的重要一步。參議會多數黨領袖史都華-考辛斯(Andrea Stewart-Cousins)表示,將推動相關目標;州眾議長希士提(Carl Heastie)則指出,預期州長與兩會將就此達成折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