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被降艙只能認了?專家曝索賠關鍵 多數人不知道

記者朱敏梓/洛杉磯報導

多名洛杉磯華人旅客近期接連反映,曾遭遇「臨時降等」的情況。根據紐約郵報(New York Post)報導,旅客在搭乘航班時遭遇「降等」的情況雖不常見,但一旦發生,往往引發爭議。特別是當乘客已支付高價購買商務艙或頭等艙機票,卻在登機前或登機時被改為經濟艙,如何維權、能否追回差價,成為關注焦點。

報導指出,航班降艙多與航空公司營運調整有關,包括「超售(overbooking)」、機型更換、座位故障,甚至機組人員調度等因素。專家表示,此類情況並非個案,但不少乘客因不了解自身權益,最終未能成功爭取補償。

航空消費權益平台AirAdvisor執行長Anton Radchenko指出,多數旅客在遭遇降等時,往往直接接受航空公司安排,卻忽略其實有權要求退款或進一步賠償。他表示,航空公司通常不會主動提供完整補償資訊,導致資訊不對稱,使乘客處於相對弱勢。

報導提到,Radchenko本人曾在一趟由紐約飛往法蘭克福的航班中,從豪華經濟艙被降至普通經濟艙,最終成功索回約1000美元差價。他指出,關鍵在於熟悉規則並堅持要求退款,而非接受代金券。

專家建議,若乘客在出發前即收到降艙通知,應立即與航空公司聯繫,要求改至其他同等艙位航班;若是在機場或登機時才被通知,則應當場要求航空公司提供書面說明,並保留登機證、座位資訊及相關溝通紀錄,作為後續申訴依據。

此外,多數航空公司在處理降等補償時,往往優先提供里程或代金券。不過專家提醒,在屬於「非自願降艙」的情況下,乘客有權要求現金退款,尤其應爭取原艙等與實際搭乘艙等之間的票價差額。

在美國,依據美國運輸部(DOT)相關規範,若旅客在同一航班中被降等,航空公司至少需退還原艙位與實際搭乘艙位之間的票價差額;若旅客選擇不搭乘該航班,則可要求全額退款。不過,若航空公司認定乘客未按時完成報到程序,則可能以違反條款為由,拒絕提供額外補償,這也成為實務上常見的爭議點。

此外,若涉及國際航班,乘客亦可依據蒙特婁公約(Montreal Convention)主張損失賠償,但通常需提供實際損失證明,且並非所有情況均能獲得額外金錢補償。

專家同時指出,航班前後72小時為處理降等問題的關鍵時段,航空公司多在此期間進行座位調整與重新分配。若能及早確認訂位狀態並主動聯繫航空公司,將有助於提高成功爭取補償的機率。

專家表示,在屬於非自願降等的情況下,乘客有權要求現金退款,還應爭取原艙等與實際搭乘艙等之間的票價差額。(示意圖取自Pexels網站)

洛杉磯 華人 機票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