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租屋不成索賠5000元 華人房東被指涉歧視付和解金

記者邵敏/洛杉磯報導

南加州華人房東因租屋糾紛遭投訴,一名非裔租屋申請者指稱,房東因其族裔拒絕出租,構成歧視,並要求賠償。華人房東則否認涉及種族歧視,但為了息事寧人,避免後續調查與法律成本,無奈選擇支付數千美元和解金。

據劉龍珠律師指出,類似租房糾紛在南加並不少見。這起案例中,華人房東王先生在聖蓋博谷地區擁有一套出租屋,刊登出租廣告期間,一名非裔男子曾遞交租房申請。約兩周後,王先生告知對方房屋已出租,這名申請者隨後前往查看,發現確已租給一戶華人家庭。非裔租客向加州民權局(Civil Rights Department)投訴,指控華人房東因其種族拒絕出租,構成歧視,並要求賠償5000美元。

拒和解 須接受調查

根據加州法律,房東不得因種族、膚色、國籍、宗教、性別、家庭狀況等因素拒絕租客。劉龍珠表示,民權局接獲此類投訴後,通常會先向房東發函,提出和解建議。「房東可以選擇支付賠償結案,也可以拒絕並接受進一步調查。」律師進一步指出,如果房東拒絕接受和解金賠償,政府相關部門將展開調查,以判斷是否存在歧視行為。

「若調查最終認定不存在歧視,房東則無須承擔責任;但若認定成立,房東可能面臨更高額賠償甚至法律後果。」劉龍珠表示,一些華人房東基於時間與法律成本考量,傾向選擇和解,以避免後續複雜程序。他認為,民權局發函建議和解金的操作方式存在一定爭議,「此舉讓房東感受到壓力,如果支付和解金,啥事都沒;若不付,就需投入時間與法律成本應對調查。」

自證清明 有難度

現實生活中,房東拒絕租客的原因多樣,可能涉及信用紀錄、收入證明、租屋歷史、溝通情況或其他客觀因素,未必與種族有關。「有些華人房東不租給房客,可能就是看到對方凶巴巴,沒有禮貌,一看就不喜歡,所以拒絕出租。」律師指出,房東有選擇房客的權利,但如果沒有按照標準租房流程、並缺乏完整書面紀錄,面對投訴時往往很難自證清白,容易陷入被動。

美國法律允許房東基於合法、非歧視理由篩選租客,但前提是對所有申請人採用一致標準。一旦對不同申請者適用不同條件,即可能被認定為差別對待。

職業維權 賺和解金?

律師表示,本案中,爭議焦點之一在於房屋是否在拒絕該非裔申請者時已確定出租。律師指出,房屋可能已簽訂租約但尚未入住,或仍在協商階段,這些情況都可能造成誤解。若房東無法提供明確時間線和書面記錄,便可能被懷疑存在歧視動機。

劉龍珠表示,近年來房客針對房東的投訴呈上升趨勢,一方面源於人們法律意識增強;另一方面,也有一些租客「職業維權」,他們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租房,就是為獲賠更多和解金。

房東可以篩選租客,前提是對所有申請人採用一致標準。(記者邵敏/攝影)

種族歧視 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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