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為初戀鬧離婚 要分630萬房產 女兒崩潰:防了前夫沒防住親爹

中國新聞組/北京25日電

上海歐陽女士為防範出軌前夫分割房產,與父母通過訴訟確權約定父母享有當時婚內房屋70%份額,豈料離婚後,父親參加同學會與初戀重逢,竟要求與母親離婚,並分割該房售房款約630萬(人民幣,下同)。在獲悉父親可以主張售房款後,歐陽女士整個崩潰。話題衝上熱搜,有網友點評:「好消息:老公出軌沒分走;壞消息:老爸出軌分走了」,「短劇照進現實嗎」,也有網友提出陰謀論質疑:「老爸小三可能是前夫通知的」。

據都市快報橙柿互動報導,歐陽女士和前夫是大學同學,畢業後結婚。在楊浦區的婚房是歐陽女士父母用老房子動遷款買的,後來前夫事業起飛,賣了楊浦的房子,貸款換了虹口區大房子,產權登記在歐陽女士名下。

然而,前夫出軌了。孩子剛出生,歐陽女士選擇原諒。但作為獨生女的歐陽女士父母卻怕了,擔心女婿萬一再出軌、萬一離婚,虹口區房子可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於是展開了一場「確權訴訟」的「神操作」,將女兒、女婿一併告上法庭,要求對虹口區房屋確權,結果調解結案,父母享有70%份額,歐陽女士和前夫共有30%。

當時看,這招堪稱完美。防住了前夫的野心,保住了父母的出資,給女兒留了退路。歐陽女士和前夫又在浦東買了房,賣了虹口區房子(900萬),拿800萬在浦東附近又入了一套。再後來,前夫再次出軌,兩人協議離婚。兩套浦東房子歸歐陽女士,存款歸前夫,前夫淨身出戶。

不料,父親前兩年參加老同學聚會,碰到了初戀情人,從此三天兩頭往外跑,現在逼著要和母親離婚,還要分虹口區房屋的售房款。歐陽女士懵了,那房子十年前就賣了,調解書確權的事,父母從沒主張過,且已過三年訴訟時效,當年打官司是為了防前夫,不是真要讓父母分產權。

對此,律師表示,售房款分割是基於父母對房屋所享有的物權,物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父親依然可以主張售房款。歐陽女士問律師,如果母親不肯離婚,父親離得掉嗎?律師認為「攔不住」,如果父親堅持離婚,且感情確已破裂,符合法定判離標準,判離只是時間問題。

歐陽女士的故事,是一出現實版的「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她防住了出軌的丈夫,卻沒防住「第二春」的父親。網友評論:「當年為了防前夫設計的確權方案,如今被父親用來幫初戀分走630萬。這大概是機關算盡最貴的版本,算到了前夫,沒算到父親的初戀」,「好消息:老公出軌沒分走;壞消息:老爸出軌分走了」,「短劇照進現實嗎」,「爸爸叫我防著男人時,也包括自己嗎」,「老爸小三可能是前夫通知的?」。

歐陽女士憂心房產被父親的初戀分走。(取材自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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