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男喝完喜酒猝死 家屬告新人索賠38萬元 法院判決是…

中國新聞組/北京20日電

46歲男子趙某參加婚宴飲酒後返家,因身體不適送醫搶救無效身亡。家屬認為婚宴新人曾兩次敬酒,屬於勸酒行為,遂提起訴訟並向新人索賠38萬餘元人民幣(約5.6萬美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二師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前,一審法院認為婚宴組織者已盡到適當的安全保障義務,駁回死者家屬全部訴訟請求。

現代快報報導,2024年1月10日,王某、丁某在飯店舉辦婚宴,邀請趙某等親友參加。婚宴期間,兩人曾到趙某所在包廂敬酒兩次。第一次敬酒時,包廂內眾人共同舉杯,趙某飲用了白酒;第二次敬酒時,趙某沒有飲酒,現場也無其他人向其勸酒。

當天下午5時左右,王某、丁某安排人員將趙某與其兒子送回家。晚間7時15分左右,趙某兒子發現趙某身體抽搐,隨即報警並撥打急救電話。趙某送醫後搶救無效,於晚間7時57分被宣布因心源性猝死死亡。

據報導,事發後,趙某家屬提起訴訟,要求王某、丁某賠償38萬餘元。家屬認為,新人為感謝趙某促成兩人復婚,先後兩次向其敬酒,雖以包廂共同舉杯形式進行,但實際上屬於針對趙某的感謝性敬酒,構成事實上的勸酒。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王某、丁某敬酒對象為包廂內人員,並未單獨或強行要求趙某飲酒。飲酒過程中,現場人員未發現趙某有身體不適情況。事後,兩人安排人員將趙某送回家,並由其兒子照看,已盡到相應安全保障義務。

法院指出,根據居民死亡醫學證明及司法鑑定意見,無法證實趙某死亡與此次宴請及飲酒存在因果關係,因此駁回家屬全部訴訟請求。

報導指出,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一審判決事實認定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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