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變壞事?川叔侄將溺亡男送回家悄離開 攤上事了

中國新聞組/北京22日電

四川自貢市富順縣一名38歲何姓男子2025年9月被發現陳屍家中,遺體高度腐爛,家屬指出,死者生前曾由同村謝姓叔侄以電瓶車載回家,但兩人未通知家屬也未報警,直到3天後才被發現死亡,質疑兩人究竟是「做好事」還是涉嫌犯罪。

據大風新聞報導,死者姊姊何女士表示,母親去年9月6日起多次撥打弟弟電話均無人接聽,9月7日請親戚前往查看時,發現何男躺在堂屋中央的涼板上,遺體已高度腐爛並散發屍臭味。

何女士說,她與丈夫返家後查看監視器,發現9月4日下午5時許,一輛載有3名男子的電瓶車進入畫面,其中一人疑似為何男,後方男子還用手撐著他的頭部。約2分半後,謝姓叔侄騎車匆忙離開。

何女士指出,謝家叔侄將弟弟送回家後,從後門進屋,還將鞋子整齊放在一旁,再把人安置在堂屋中央後離開,「他們後來還碰到過我們家人,卻始終沒提這件事。」家屬於9月8日凌晨報警。

何女士丈夫林先生表示,謝家叔叔曾向他說明,9月4日下午他與19歲侄子前往附近水庫游泳,途中遇到何男便相約同行。何男先下水,之後游到水庫中央突然消失,謝男將人打撈上岸後,因害怕才將其送回家中,「他們認為自己是在做好事。」

警方事後進行屍檢,結果顯示死者肺部有少量矽藻,符合生前溺水死亡情形,排除他殺,因此決定不予立案。

不過家屬質疑,既然發現何男溺水,為何未撥打120或110求助,也未通知家屬,謝家叔叔說是因為害怕。「事發現場只有他們3人,究竟發生了什麼,至今不清楚。」家屬也懷疑,兩人將遺體放置堂屋後離去,可能涉及侮辱屍體罪。

富順縣檢察院今年5月11日書面回覆指出,何男死亡符合溺水死亡情形,謝家叔侄行為與死亡結果「沒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且兩人「沒有侮辱、毀壞屍體的主觀故意」,不涉嫌侮辱屍體罪,警方不予立案符合法律規定。

何女士表示,家屬對檢方回覆仍不服,將繼續申訴。據了解,事發後謝家叔侄已支付何家8萬元人民幣作為喪葬費等支出。

被監視器拍到的3人。(取材自大風新聞)

何女士的弟弟已經裝棺入殮。(取材自大風新聞)

被監視器拍到的3人。(取材自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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