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丟命…她被鄰居停車爭吵「嚇到」摔死 法院判14.9萬
海南萬寧一小區發生停車糾紛,業主李先生在公共區域停車時被鄰居常女士阻攔,認為影響出入。雙方爭執之下常女士摔倒,經搶救無效身亡。死者家屬索賠122萬(人民幣,下同),理由是常女士被李先生「靠近」嚇得摔倒了,法院終審判決李先生一家四口賠償14.9萬。李先生一方已向海南高院提出了再審申請。
綜合上觀新聞、紅星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2024年2月5日,李先生在海南萬寧自家小區公共區域停車時,遭鄰居阻止稱「不能停在這兒,影響我們家走路」,隨後,雙方發生言語爭執。鄰居常女士在不明原因摔倒後死亡,常女士家屬起訴李先生一家,索賠122萬。
死者丈夫認為,妻子死亡與李先生一方的爭執行為相關,「我推測他(李先生)靠近,對她產生心理上的恐懼感,身子又往外傾斜,就摔倒了。」
海南萬寧法院一審認定,常女士不知何原因從其房屋玻璃門內摔到玻璃門外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屍檢顯示,常女士符合在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臟病的基礎上發生腦挫傷,合併廣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小腦扁桃體疝形成引起循環,呼吸功能衰竭死亡。
萬寧法院認為,李先生一家與常女士夫婦因停車位溝通不下,李先生一方應另尋其他停車位停車,李先生一方繼續爭吵,與常女士情緒激動後摔倒死亡之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係,承擔常女士死亡15%的民事責任,賠償14.9萬。
「因為雙方情緒都激動了,導致常女士激動以後摔倒了, 這個事情就存在因果關係。」法官介紹道。
最終,二審法院認定李先生與常女士爭吵存在語言暴力,維持一審判決,判決李先生一家四口賠償14.9萬。
目前,李先生一方已向海南高院提出了再審申請。李先生認為,自己沒有對他們進行侮辱謾罵、威脅誹謗,如何認定語言暴力?
網友熱議說,「問題不在於停車位置是不是能停,在於吵架的時候有沒有讓對方太激動。所以有矛盾的時候請三思。」、「吵個架就死了也確實滿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