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夫妻門上寫「血債」咒鄰居 將唐字「去頭」掛上鐘
上海一對夫妻自家門上寫了大大的「血債」二字,但他們沒有欠債,也沒有被人尋仇,最怪的是,這幾個大字竟然還是他們自己寫的,而這詭異舉動的背後,竟是一場鄰里間的「挑釁大戰」。
「新聞坊」報導,幾年前,徐匯某小區一棟樓裡,樓上唐先生家與樓下張先生家因漏水問題結怨。張先生認為唐先生家漏水導致自家物品發霉,而唐先生堅稱已做防水處理,雙方從口角升級到肢體衝突,矛盾徹底激化。
為了發洩不滿,張先生夫婦在自家門上寫上了「血債」二字,另外還有一個去了點的「唐」字,甚至還在「去頭」的「唐」字上掛了一個鐘,暗示「送終」。唐太太憤怒表示:「『血債』一會兒紅一會兒白,根本就是故意挑釁!」
為此,2024年9月,唐先生將張姓夫婦告上法庭,徐匯法院判決張姓夫婦侵害唐先生的隱私權,要求三日內清除門上字符。然而,直到2025年3月執行法官上門時,門上仍殘留「血債」、去點「唐」字的痕跡,這些痕跡在光線的變幻下忽明忽暗。
法官隨即要求張家徹底清除門上的痕跡,在申請執行人唐先生的要求下,張太太同意由物業再次粉刷大門。
本以為案件就此告一段落,沒想到兩個月後,張家又有「新花招」了。唐先生發現,張先生夫婦又在門上張貼針對自己的文字材料;今年6月,執行法官再次上門執行時,雖然文字材料已被揭下,但又有兩張字條取而代之,上面寫著「此門不開,請走前門!鐵門漏電,當心!」「法院說,判決有效期6個月。可以,我守法!別急,精彩還會繼續!」張太太稱,「法院結案就是終結,這些字條沒什麼內容」。
對此,執行法官武博嚴厲警告,結案後6個月內繼續侵害他人權利,法院可直接恢復執行,貼「判決有效期」、「好戲繼續」的紙條,更是公然挑釁法律權威。
最終,張太太撕掉紙張,但法院仍因其「案件執結後繼續侵害權利」的行為,決定對申請被執行人罰款2000元(人民幣,約284美元)。執行法官武博表示,被執行人如果再有下次,不僅僅是罰款,還會追究其拒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