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將303當403 無錫工人將別人住家拆成毛坯 法院判了
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近日發生一起裝修工人誤拆民宅事件。施工工人原本應該拆除403室,卻因為走錯樓層,把303室拆成了毛坯屋。經法院介入調解後,遭誤拆的303室屋主同意將賠償金額由原先要求的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973美元)降至1.1萬元,由包工頭賠償5000元、施工工人賠償6000元。
封面新聞報導,這起「拆錯屋」事件發生在無錫市梁溪區山北街道惠華社區某住宅大樓。403室屋主委託裝修公司進行翻新工程,包工頭為方便施工,事先透過電話告知工人鑰匙放置於住家門口,可自行取用後進場施工。
然而,同棟303室長期出租,屋主習慣將備用鑰匙放在門口地墊下。由於303室與403室格局相近,施工工人抵達後不小心走錯樓層,在未確認房號的情況下,發現303室外地墊下的鑰匙,誤以為是施工房屋鑰匙,隨即開門進入施工。
工人進屋後展開拆除作業,將屋內家具、牆面、天花板、廚衛設備及軟裝設施都拆光,導致303室幾乎被拆成毛坯屋。303室屋主發現後報警處理,警方與社區工作人員多次組織屋主、包工頭及施工工人進行協調,但始終未能達成共識。
協調過程中,包工頭表示,自己已明確告知工人施工地點為403室,並保留相關通話錄音,因此認為損失應由工人承擔。
施工工人則表示,施工前曾與包工頭通話確認屋內配置,對方逐一回應且與現場情況相符,因此認為自己並非完全沒有依據而進場施工。
由於各方歧見難以化解,社區工作人員透過梁溪法院推動的「群眾家門口的微法庭」機制尋求協助,並聯繫對接法官、梁溪法院民二庭副庭長戴銳到場調解。
戴銳在調解過程中,指出施工工人在拆除前未仔細核對房屋資訊即進場施工,應承擔相應責任;包工頭未到場指引,也未盡到施工現場管理義務,同樣存在過失。
經過協調後,303室屋主同意調降求償金額,由原先的2萬元降至1.1萬元,並由包工頭賠償5000元、施工工人賠償6000元。雙方達成協議後,賠償款項當場履行完畢,結束這場拆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