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閃婚獲千萬房產99%份額 閃離後全拿?法院判了

中國新聞組/北京14日電

家住上海的曹姓男子和趙姓女子因乘坐順風車相識,迅速戀愛、領證結婚。隨後,男方把一套價值千萬的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將房產99%的份額給了女方。兩人離婚後,女方主張按比例分割,雙方多次對簿公堂,最終法院判決案涉房屋歸被告曹某所有,酌定原告可以適當分得50萬元(約7.3萬美元)。

北青網報導,女方趙某要求分割的這套房產,是曹家老宅在多年前拆遷所得,原本登記在曹某及其父母三人名下。

曹某和趙某結婚後並沒有生育,但趙某曾經有過婚姻關係,並且有一個女兒。趙某為了女兒擇校便利,想將戶口遷入曹某家,曹某認為妻子的要求合理,於是勸說父母將房產轉到自己名下。

但曹某父母將房產贈與兒子後,曹某又在老兩口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房產99%的份額登記在妻子趙某的名下,自己僅留下1%。曹某沒有想到,正是這個決定,導致自己與趙某三次對簿公堂。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徐莉表示,案子主要的爭議焦點就是這套房子到底要不要按照產權登記的比例來分割。「我們合議庭認為夫妻間給予房產的情況,在離婚分割房產時不能簡單地只看產權登記比例」。法院認為,對於房屋的來源,以及原被告雙方對系爭房屋所作出的貢獻,都應當作為考慮因素。

徐莉指出,這套房子是曹某父母老宅拆遷得來的,曹某當時只有11歲,對房子沒有任何貢獻,趙某更是毫無貢獻。如果讓趙某拿走99%,那麼兩位老人作為房屋原來的產權人和最大的貢獻者極不公平。

雙方婚姻總三年半時間,但實際共同生活只有六個月,是較典型的閃婚閃離。最終,法院判決案涉房屋歸被告曹某所有,酌定原告可以適當分得爭房產的價值50萬元。

案件曝光後,網友留言評論大讚陪審團的重要性,「六個月50萬,這買賣真不錯」、「這女的撈太多,還都能得逞」。

圖為庭審現場。(取材自央視)

圖為審理該案的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取材自央視)

女方要求分割的房產,是曹家老宅在多年前拆遷所得。(取材自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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