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遭追回績效獎金...中國12家上市銀行「反向討薪」近億人民幣
近年來,中國銀行業掀「反向討薪」風暴,員工連已經收到的獎金,隨時都要「吐出來」。據第一財經對2025年上市銀行年報的不完全統計,截至去年底,已有至少12家上市銀行披露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數據,合計涉及金額近1億元(人民幣,單位下同,約1463萬美元)。報導更指出,業內普遍認為,銀行實際追索規模遠大於公開數據。
第一財經不完全統計,截至2025年末,已有至少12家上市銀行在年報中公開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具體金額,合計接近億元。其中,中國銀行以4717.82萬元的追索金額位居榜首,涉及4630人次,人均退薪約1萬元。值得留意的是,中行已連續3年披露相關數據,且金額呈逐年上升趨勢,近3年累計追回金額已突破1億元。
緊隨其後的是渤海銀行、浙商銀行及中原銀行,3家銀行的追回金額均超過1000萬元;建設銀行則「精準打擊」,僅對總行管理幹部等17人次執行追索,涉及金額199萬元,意味着這批高層人均退薪超過11萬元。
報導指,業內普遍認為,銀行實際追索規模遠大於公開數據。不少銀行雖已執行薪酬追索扣回機制,但並未對外披露具體情況,呈現「只做不說」。
什麼情況下員工會被追回績效獎金?報導指出,員工觸發「反向討薪」包括八類情形:一是重要監管指標嚴重不達標或偏離合理區間的;二是被原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或其他金融監管部門採取接管等風險處置措施的;三是發生重大風險事件,對金融市場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四是其他對銀行保險機構的財產、聲譽等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
此外,部分高級管理人員超額發放的所有績效薪酬和其他激勵性報酬,在特定四種情形下也可能被追索。
至於,為何「反向討薪」名單愈來愈長?報導指,近年來中國銀行「反向討薪」名單持續拉長,背後主要源於兩重因素。一方面,市場環境變化,使得過去金融泡沫期開展的不少業務,在後續整頓中陸續暴露風險或被視為違規,早年形成的壞帳,如今進入追責階段,「業務出風險,就追回績效」成為普遍操作。
另一方面與制度體系逐步完善有關。從2010年中國「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到2021年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細化,監管框架不斷健全,截至2023年3月,已有超過95%的銀行保險機構建立了相關制度。在風險滯後暴露、制度剛性約束共同作用下,「反向討薪」從個案走向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