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難平(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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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兩歲就送去了幼兒園,我終於輕鬆了。這才騰出空來,重新思考我們這種兩地分居的婚姻狀態。
我媽從我的隻言片語中聽出了點什麼,她勸我:「有孩子了,而且小孫多好,什麼事都依著你,別總三心二意的。」
「兩個人在一起,還是要有愛情。」
「愛情是騙人的。人好最重要。」
我媽是為愛情要死要活過的。
那個時候的我,依然是聽話的好女兒。
我媽幫我帶春天時,力不從心了、體力不濟了,社會風氣也變了,她開始意識到,我爸應該主動幫她分擔家務。她開始期待我爸在她身體不適時,給她煮碗麵、倒杯水。她也有了自己愛看的電視節目,她要求輪流選台。
但我爸不習慣她的改變。
「你裝什麼病?」
「你看的都是什麼破節目?低俗、沒文化。」
「我一個大老爺們,我炒菜了,你還要我洗碗?」
「你怎麼那麼囉嗦?哪個女人不帶孩子、不做飯?你都做了,也沒什麼可炫耀的,怎麼?你還想要獎狀?」
我媽自尊心很強,她逐漸不說話了,不在我爸面前抱怨了,只守著我說。女兒總是能理解母親的。從我能聽懂話,媽媽不能在爸爸面前說的話,她所有的幽怨和不平,除了我這個女兒,再也沒有第二個人可以說。
我有一個哥哥。那是另一個我爸,他是血脈、是我爸姓氏的繼承者,也是兒子大過天的那個兒子。家裡的一切,第一是我爸,其次是我哥,然後是我,最後我媽往往什麼都沒有了。肉、一切好吃的、過年時的新衣服、去親戚家吃席的資格、陪客人吃飯的資格、家裡不多的錢,所有的一切。我除了陪我媽做家務,還傾聽她嘮叨、理解她的處境、共情她的煩惱。(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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