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舍命案 藝人李威獲判緩刑 死者家屬:有感受到誠意
台北地院審理精舍命案,依幫助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藝人李威有期徒刑1年10月,判李威的妻子簡瑀家有期徒刑1年8月,夫妻2人都宣告緩刑5年;死者蔡女的胞兄今聆判後表示,因有感受到李威夫妻誠意,所以同意給予緩刑。
蔡女的胞兄今天在律師陪同下至法院聽判,對為何同意法官給與李威夫妻緩刑宣告說明,至於法官對其他被告的量刑,他表示「再討論是否請檢方提起上訴」。
依檢方起訴,蔡姓女子具會計專長,在精舍內擔任財務組出納,2024年2月下旬起,因王薀認為蔡女協助計算自己的婚後財產數額有誤、致損失數百萬元,且懷疑蔡女傳染新冠肺給幹子昀,又不願配合出家剃度,因此得罪王薀。
2024年5月起,蔡女在信徒圍繞下被強迫剃頭,每天需做五體投地的「大禮拜」動作400至500次;2024年7月起,蔡女多次遭體罰,蔡女受罰過程王薀的護法、信徒都圍著蔡女,不斷施以指導、並對蔡女施加精神壓力。
2024年7月23日晚間至24日凌晨,王薀在「水月草堂」再命令信徒批鬥蔡女,24日凌晨2時吳慧珠、李淵源將蔡女推回精舍,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等3名師姐直到上午10時多才通報救護車,致蔡女死亡,法醫相驗,確認死因為橫紋肌溶解症。
法院共審判13人,包括王薀、精舍「三大女護法」幹子昀、梁碧茵、游秀鈴以及李威、簡瑀家夫妻和李淵源、姜芃妤、「耀智師父」吳慧珠、吳傍丹、呂莉芳、黃文琪、李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