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集/鞭刑性侵犯 不如公投鞭打不負責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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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提出鞭刑公投案,提議針對性侵、虐童、詐欺犯等執行鞭刑。藍營內部對此仍有歧見,白營8名立委中,支持和反對各4人。柯文哲譏稱,有8成5民眾支持鞭刑,但這種盲目民意只是民粹,「還不如公投宮刑」。綠委莊瑞雄也酸說,「乾脆再加遊街示眾」。

全球仍實施鞭刑的國家約30個,多半是沿襲英國殖民律法或實施伊斯蘭教法的國家。民主國家禁止鞭刑,主要是這種刑罰對人體施加摧殘,不符合禁止酷刑的人道精神。台灣支持鞭刑的陣營則認為,台灣司法過度保障罪犯人權,無法給予相應制裁,導致社會公義失衡,鞭刑有嚇阻作用。

兩極意見中,存在一個關於「殘酷」的辯證。鞭刑是對公民肉體的傷害,雖殘酷,卻非致命。相對的,若民眾的生命財產遭殘暴剝奪,政府無法作出適當的審理行使公義,卻一味拿人權當藉口;這種對受害者人權冷漠的態度,難道不比鞭刑更殘酷?

清朝的笞刑,國民政府時代廢止了。台灣日據時代的鞭刑,則在1921年由第8任總督田健治郎取消。田健治郎推動婚教平權,並一改前人的鐵血統治,大幅降低台人被槍決人數;他取消鞭刑,是因為此刑專門對付台灣人。

百年之後,台灣如果恢復鞭刑,勢必成為國際焦點。而台灣民意如何以公投鞭打不負責的政府,同樣也會受到矚目。(轉載自聯合報黑白集)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譏稱,有8成5民眾支持鞭刑,「還不如公投宮刑」。(本報資料照片)

柯文哲 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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