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當兩岸交流全成了「統戰」
就在陸委會官員對「統戰」定義不清,連綠營自己人都被套進這個定義之後,近日陸委會官員修正了對「統戰」的定義:「統戰」簡單來講,就是中共去結交中共黨外人士當朋友,然後驅使這些朋友協助完成中共的政治目標,幫中共說話、為中共做事。
還說,撇開「統戰」的兩岸正常交流活動有很多,只是中共喜歡強調那些刻意舉辦的「統戰」活動,那些「統戰」活動恰巧是政府不希望台灣人前往參加與背書的。
須先點出的是,陸委會官員區別「統戰」與「兩岸正常交流活動有很多」,並非賴政府上台後吹的風向,甚至也不是陸委會的實際政策。2024年大陸桌球明星馬龍與陸生來台交流,深受執政黨賴主席栽培的黨內明星稱:「對中國來說,交流就是統戰」。2025年賴總統提「五大國安統戰威脅」及「十七項因應策略」時也稱,「中國」將兩岸交流視為對台統戰的管道。
陸委會官員定義「統戰」時稱,凡由大陸國台辦主辦的活動均有統戰疑慮。難道非由國台辦主辦的活動比較「不統戰」?以常識來說,大陸關於兩岸交流的活動並非均由國台辦主辦,但難道賴政府都核准嗎?兩岸交流仍然大幅減少。
以宗教活動為例,即便許多活動不是由國台辦主辦,陸委會卻還是主張,各種民間信仰包括媽祖、保生大帝、神農大帝、關帝爺,都是中共對台灣的「統戰」工具。換言之,兩岸交流活動申請表面正常,實際上是否核准?仍憑陸委會心裡一把尺。
回到包山包海的「統戰」定義,首先,只要替換掉「中共」這個主詞,不少國家的對外互動方式,其實也符合陸委會官員口中的「統戰」定義。例如最近美方邀請立法院長韓國瑜率代表團訪美;被外交部長林佳龍封為「台灣真朋友」、好朋友、老朋友的美國在台協會谷立言處長,為了爭取美對台軍售預算獲立院通過,到處與台灣朝野「朋友」見面;而雙方互稱「朋友」,難道不是為了驅使對方協助完成自己的政治目標、幫忙說話做事?
其次,我國有國安法、遊說法,甚至針對特定敵對勢力的「反滲透法」等各項法制規範;則「朋友」們是否逾越法律界線,儘管交給檢調依法認定即可。問題在於,賴政府的政治論述一方面針對特定勢力、一方面又將「統戰」定義寬泛化;何不乾脆將其明確化,不僅法律效果與行政裁量更具可預測性,也能降低行政機關、政治人物以模糊概念貼別人標籤、政治操作的空間。
再者,既然相關行為可由「定義」檢視,台灣其實也對大陸做過類似的事,只是我們不用「統戰」一詞,有時稱之為「溝通」,或兩蔣時期談的「和平演變大陸」,但意圖孤立、鬥爭、搞垮對手之目的則一致。
在台灣錢還「淹腳目」的時期,故總統李登輝一方面繞過我官方建制、派密使赴陸,另方面則透過多層次「正常交流活動」,讓大陸人民感受身為「自由地區中國人」的台灣人,如何享受自由民主均富的生活。兩岸雙方「交朋友」的重要目標,或對準國民黨內非主流勢力,或有推動大陸民主化之意圖,甚至配合美日鼓吹「中國崩潰論」。
過去歷史的啟示是,所謂「統戰」無處不在、無處不可做,並非中共專利。中共「統戰」我們,我們也在「溝通」、「和平演變」他們,說到底就是制度競爭。當年我們有信心可以守護好我們自己,同時自信能向對方施加影響;但經過民主化多年後,台灣對自己卻愈來愈沒信心,這就是我們想要的民主政治自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