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論/何止通緝犯被陸丟包 台還丟了司法管轄權
中國大陸公安近日連續遣返兩批在大陸服完刑的台籍通緝犯,首批10人經由小三通送至金門,第2批3人甚至讓他們自行搭機降落松山機場。因事出突然,兩岸事前未曾溝通,台方接人時顯得措手不及;縱放處理也標準不一,有人直接送監執行,有人則自行離去。陸方這種「丟包」作法,顯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已完全生鏽,也暴露政府的管轄及應變出現了大片空窗。
儘管陸委會聲稱有接獲陸方的通知,但從金門航商緊急通報及移民署、港警手忙腳亂接人的情況看,應該是將通緝犯送上運具後,方才通報。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承認,這次遣返和過去的兩岸共打機制「不太一樣」,未依固定管道進行;他也呼籲,希望未來能「依慣例」進行。虧梁文傑還記得「共打慣例」,問題是,當賴政府一再拉高兩岸緊繃態勢,拒絕兩岸的正常溝通與交流,此刻雙方誰還會把「慣例」放在心上?
這次大陸連續丟包台籍通緝犯的作法,顯非地方公安部門臨時起意行事,絕不可小覷。第一,這些人都已在大陸受審並服完刑期,陸方要凸顯的是他們已接受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司法懲治,因而放他們「返鄉」,這也在挑戰台灣司法管轄的處理。第二,這些通緝犯都未持任何證明文件,沒有中華民國護照、台胞證或身分證,這當然也構成台方邊境管理識別的考驗。第三,接連兩樁遣返,分屬大陸不同省份的公安機關管轄,顯示這是根據中央指令行事,而非純屬巧合。
首批的10名通緝犯,是經由金門小三通搭船遣返。由於是在大陸公安的嚴密監控下強行登船,通緝犯理著平頭,已引起其他旅客議論紛紛。到港後,移民署及港警登船查驗身分,更引發旅客騷動與恐慌,對於在不知情下與通緝犯同船感到不安。陸方用丟包方式將通緝犯送回固然突兀,但如果兩岸之間溝通管道暢通無礙,共同打擊犯罪的機制健在,何致落到此地步?陸方已給予這些詐騙犯應有的司法懲治,若不放他們返台,難道要繼續養著他們?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首批通緝犯遣返引發關注後,吉林公安也企圖將三名已服完刑的台籍通緝犯透過小三通遣返。但由於金門方面拒絕他們登船,陸方在未經徵詢下,竟轉而安排三人由廈門搭機直接降落松山機場。其間過程,究竟搭乘什麼航班、如何放行,陸委會語焉不詳。不難想像,整個作業充滿行政漏洞,移民署和刑事局必然也是一陣手忙腳亂。兩岸之間,若連通緝犯的處理都無法共同面對,最後只能被迫採取「丟包」方式,豈不是太可悲了!
兩岸打擊詐騙的心態不同,台方一向從寬處理,導致台灣詐騙集團在海內外氾濫橫行。在這種情況下,許多民眾甚至希望行騙海外的詐欺犯被送到大陸受審,或許更有改造或教化可能。這次連續兩批被陸方遣返的詐騙犯,正是在不同案件中服完刑期的犯人。但令人不解的是,在陸方的註記中,他們是台灣「通緝中」的罪犯;但首批抵達金門的10人中,有2人卻因無通緝紀錄而被放走;搭機降落松山的3人,也有1人獲釋。這是紀錄出錯,或者又是兩岸司法寬嚴不一所致,也值得探討。
大陸以海、空並進的方式「丟包」我通緝犯,手法確顯突兀。從另一個面向看,這也是賴政府任意中斷兩岸交流所必須承受的後果。尤其,接收在對岸服完刑的詐欺犯,也反射台灣流失司法管轄主權的尷尬。賴政府若還記得兩岸共打機制,那就先恢復溝通對話吧!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