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憲政首例 立院彈劾賴清德同意票56票、不同意50票未通過
賴清德總統明天將就職滿兩周年,立法院會今(19)天舉行彈劾賴清德總統案記名投票表決。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都投下同意票的情況下,最後彈劾賴總統同意票為56票、不同意票為50票,未達76張同意票通過門檻,但仍創下中華民國憲政史上首次彈劾總統的紀錄。
值得注意的是,立法院今天舉行彈劾案記名投票表決,有6位立委未領票,除了立法院長韓國瑜、副院長江啟臣外,還有赴日內瓦參加世界衛生大會(WHA)的朝野立委廖偉翔、陳昭姿、郭昱晴,以及國民黨立委陳玉珍、無黨籍立委陳超明。
去年行政院長卓榮泰宣布不副署財政收支劃分法後,藍白立委對賴總統提出彈劾案。全案從今年1月開始,歷經2場公聽會、2場審查會與1場聽證會下,立法院今天進行彈劾案記名投票。
立法院今天上午10時開始舉行投票表決、約11時20分左右開票。江啟臣最後宣布,同意票為56票、不同意為50票、無效票0票,未達憲法增修條文門檻,彈劾案不通過。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提彈劾案,須經全體立委2分之1提議、3分之2以上決議,才能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換言之,彈劾總統必須要有76張同意票才能通過,而只要有38位立委投下反對票,彈劾案就不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