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要地方分擔租金補貼 引爆反彈挨轟傷害弱勢
中央繼統刪地方補助款後再出招!內政部12日發函給各地方政府指,由於財劃法通過,地方統籌分配款大幅增加,明年起300億(台幣,下同,約10億1970萬美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經費,將依縣市財力由中央及地方共同負擔,其中台北市自籌40%最高,其餘縣市也須自籌10%至15%不等,中央此舉再度引爆地方反彈。
對此,國土署昨強調,地方制度法中載明租金補貼等住宅業務屬於地方自治事項,財劃法三讀修正後地方經費增加,當時便多次說明,租金補貼經費支出將重新研擬方案,並非突然調整。國土署呼籲地方政府自有財源提高之際,應勇於分擔租屋族照顧責任。
各縣市收到函文後跳腳,根據函文附表,北市自籌率40%最高,新北、台中市30%,桃園、台南、高雄、竹縣、竹市、基隆、金門則為20%,其餘縣市10%至15%不等。若以金額來看,台中市自籌破21億元最多,雙北市也都逾18億元。
雲林縣長張麗善作重話批評,「租金補貼政策是中央開的支票,理應中央自行兌現」,政府只想著用政治的手段,將各部會負擔轉嫁給地方政府,這不是一個政府應該有的作為。
台北市政府上周四才抗議中央主計總處惡修補助辦法,當天傍晚就收到函文,台北市府更直言,中央以行動自證「在亂搞!」租金補貼事關全台75萬戶租屋族福祉,請中央不要黑箱、獨裁,別一意孤行傷害弱勢。
高雄市政府昨表示,高市自籌款高達近8億,財政沉重負擔,建議內政部邀全國各縣市商討因應配合做法;台南市府則指出,藍白立委亂刪預算,胡亂通過財劃法修法,正由全民承擔此苦果,「解鈴還須繫鈴人」,盼立法院支持通過追加預算。
國民黨立委張嘉郡指出,租屋補貼是內政部政策,過去兩年都由中央政府全額補貼,如今卻要地方政府負擔部分費用,根本是「中央請客、地方埋單」。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批評,內政部行為完全違法,創下破天荒的不堪紀錄,奉勸民進黨政府不要再繼續違法無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