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稅豁免換和解 國稅局創危險先例

社論

川普總統與國稅局之間的和解協議,正掀起比稅務洩密本身更大的憲政爭議。表面上,這起案件是川普控告國稅局在2019年洩漏其報稅資料給媒體,政府則透過成立17.76億元的「反武器化基金」為條件,交換川普撤告。但真正令人震驚的不是賠償金額,而是司法部後來公布、原本未列於和解主文件中的附加條款:國稅局將「永久禁止且排除」對川普本人、家族、企業與信託進行既往稅務查核。

這已不是單純的和解,而是對法治原則的根本挑戰。

首先,任何民主國家的稅務制度,都建立在「人人平等納稅」的原則之上,即使總統,也不能凌駕於法律。國稅局的職責,本質上是持續監督納稅義務是否被正確履行,而不是與特定納稅人簽署永久停火協議。若政府可以透過和解,讓特定人物永遠免於查稅,那麼美國最核心的法治精神,便遭到侵蝕。

支持川普者或許會主張,他過去多年遭到民主黨與聯邦機構「政治追殺」,因此需要制度性保護。然而,即便過去確有執法偏頗,也不能以「永久豁免」作為補償。因為執法濫權的解方,應是提高程序透明、強化監督與追究違法官員責任,而不是讓某個政治人物從此脫離制度約束。否則,美國將從「法律之前人人平等」,變成「政治力量決定誰不受法律管轄」。

更嚴重的是,此案創造了極度危險的政治先例。

今天若川普可以透過政治與法律的談判,取得查稅豁免,未來的民主黨總統是否如法炮製,也能在卸任前,替自己與家族爭取類似保障?若每一次政黨輪替,都伴隨對司法體系的大規模清算與反清算,美國將逐漸走向拉丁美洲式的「勝者豁免、敗者入罪」政治文化。這種情況一旦制度化,國家機器便不再是中立執法者,而成為不同政治勢力輪流掌控的武器。

此外,所謂「永久禁止且排除」的條文,本身也存在重大法律疑義。國稅局是否有權放棄未來對特定人士的查核權限?這種權力本來屬於公共利益,而非行政機關可以私相授受的籌碼。因為稅務調查不只是針對個人,更關係到社會大眾對制度公平性的信任。如果一般民眾仍需接受查稅,而政治權貴卻能獲得終身豁免,那麼人民對政府的納稅服從度勢必下降。

從另一個角度看,川普本人其實也未必因此真正受益。因為這份協議雖暫時讓他擺脫稅務調查風險,卻同時強化外界對其財務問題的疑慮。若川普始終堅稱自己清白,最有力的方法,本應是接受公開檢驗,而不是透過協議永久終止查核。當一位總統候選人獲得一般人不可能擁有的特殊待遇,外界自然會懷疑:究竟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還是為了避免未來揭露更多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近年最大的危機之一,正是民眾對制度中立性的信任崩潰。共和黨支持者認為司法體系偏向民主黨;民主黨支持者則認為川普凌駕法律。如今這項協議,不但沒有修補裂痕,反而可能讓兩邊更加極化。因為它傳達出的訊號是:法律不再是固定規則,而是政治談判結果。

民主制度最可貴之處,不在於領導人是否完美,而在於再強大的政治人物,也不能獲得超越法律的特權。川普若認為自己曾遭不公平對待,完全有權提告並要求賠償;政府若承認機構曾有過失,也可以依法和解。但和解的界線,不能延伸到永久放棄國家未來的執法權。

否則,美國今天失去的,恐怕不只是一次查稅權,而是法治本身的公信力。

國稅局 川普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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