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辦公地點變更 不能交I-485

李亞倫律師

讀者問:

因為新公司的PERM遲遲沒有批下來,但是目前優先日期的排期已排到,最近聯繫原公司拿到了offer,但是辦公地點變更(舊金山搬到紐約)。請問,這種情況可以用原來的I-140直接交I-485調整身分嗎?別人直接交I-485的前提是,同一辦公地點和同一家公司或法人實體(legal entity)。請問,不同辦公地點但是同一家公司,有可能直接交I-485嗎?

答:

很遺憾,大多數人的說法是正確的,只有在工作地點和法律實體均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你才能立即提交申請。也許你的前雇主仍然能夠在舊金山為你提供職位。如果是這樣,他們會在I-485 J表格補充表「有效工作邀請確認或根據《移民和國籍法》第 204(J) 條提出的工作可轉移性申請」中聲明,他們目前在舊金山為你提供了一份有效的工作邀請。如果你在獲得永久居留權後在舊金山的公司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公司決定將你調往紐約,情況就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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