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配偶不必和主申請人一起遞交I-485

鄭毅律師主答

讀者問:

我最近可以交表B了,在準備提I-485,但表A還差好久,配偶還是在讀博士班,有一個2030年才會過期的F-1。請問,配偶的I-485是否必須要和主申請一起交?如果不是的話,是在主申請者拿到卡之前交都可以嗎?因為要等返美證(AP)到了才能出境,不想浪費這個F-1。之前,看見過可以不交體檢表觸發補件的時候再交配偶的I-485,但現在規則改了,必須一起交體檢表。請問,現在返美證批下來一般多久?如果一起交的話,大概多久不能出境?有什麼好的建議嗎?

答:

1. 配偶的I-485不是必須和主申請一起交,而是直到主申I-485批准後入籍前交都可以。當然最好是在主申請人I-485批准前遞交,因為否則的話,如果主申請人綠卡批准後,職業移民排期倒退,配偶將無法在美國調整身分。

2. 基於此,因為你目前只是根據B表交I-485,A表排期還沒有排到,你配偶目前不交I-485是可以的。

3.如果你的配偶遞交了I-485,在I-485 pending期間,如果沒有Advance Parole(AP)離境,I-485會被視為放棄。目前移民局審理I-131 AP申請的速度比較慢,需要大約一年半左右。

4.你提到你的表A還差好久,配偶又正在讀博,建議配偶暫緩遞交I-485,先觀察你的排期以及I-485申請進展,再決定配偶遞交I-485的時間。

●編按:

什麼是表A?

表A(Final Action Date):最終裁決日。意指批准日期,是可以拿到綠卡的申請時間。表A到了,申請人就可以進行移民程序的最後步驟,包括境內外簽或境內提交身分轉換(I-485)申請。當表A日期前進到申請人的優先日期,申請人就有綠卡名額了。

什麼是表B?

表B(Date For Filling):一般簡稱為「遞件排期」,意指申請人最早可以提交身分轉換 (I-485) 的日期,表B通常早於表A。當表B前進到申請人的優先日期後,申請人就可以遞交 I-485,申請人可申請工卡 (EAD卡)或返美證(AP),大福增加進行身分轉換的申請人在出入境和就業相關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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